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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權在亞洲(2025年10至12月)
News Brief on Equality Rights in Asia (October to December 2025)
精選並概述亞洲地區平等權領域的熱點新聞、標誌性案件及重要立法進展
Selected and summarized key news events, landmark cases, and significant legislative developments on equality rights in Asia
案件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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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泰國孕婦墜崖案一審宣判:准予離婚並判賠償50萬人民幣
Survivor of Thai Cliff Fall Wins Divorce and RMB 500,000 Compensation in Landmark Ruling
2025年10月10日,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對“泰國孕婦墜崖案”作出一審判決,准予原告王暖暖與在泰國服刑的丈夫俞某冬離婚,並判令俞某冬支付50萬元人民幣離婚損害賠償。案件源於2019年王暖暖懷孕期間在泰國被丈夫推下34米高懸崖,造成16處骨折。2023年泰國法院以謀殺未遂罪判俞某冬刑期33年4個月。由於泰國非《海牙送達公約》成員,跨境送達及庭審程序歷時多年,直至2025年9月,法院透過視頻方式不公開開庭審理。本案突破離婚案件中“當事人須出庭”限制,為涉外服刑人員離婚案件創下司法先例,成為跨境司法協作與家暴受害者制度保障的重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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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國首例跨性別醫療保險案勝訴,法院認定退保行為違法
China’s First Transgender Health Insurance Lawsuit Ends in Victory, Court Deems Policy Termination Unlawful
小張(化名)完成性別重置手術並變更身份信息後,遭友邦人壽單方終止高端醫療保險合同,拒賠已發生的4400餘元醫療費用。2025年7月,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小張投保時已如實告知健康狀況與性別轉換計劃,且就醫均在保險期間內並屬保單範圍。法院依據《保險法》第十四條確認保險責任的起始與履行標準,駁回保險公司關於「未如實告知」的抗辯理由,認定保險公司退保拒賠無法律依據,判全額理賠。判決生效後,友邦人壽已履行賠付義務,並稱無針對性別重置群體設置購買或服務限制。該案為中國首例因性別重置引發的商業保險拒賠糾紛,司法首次明確保障跨性別群體在商業醫療保險領域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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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本高院裁定同性婚姻禁令合憲,平權道路再遇挫折
Tokyo High Court Upholds Same-Sex Marriage Ban, Marking a Setback for Equality
2025年11月28日,東京高等法院裁定日本現行不承認同性婚姻的民法規定合憲,成為全國六起類似訴訟中唯一支持政府立場的高院判決。原告8人主張民法侵犯憲法保障的平等權與婚姻自由,求償每人100萬日圓。2024年3月,東京地方法院一審認定法律處於“違憲狀態”但以「立法機關尚有裁量余地」為由駁回賠償請求。東京高院推翻一審「違憲狀態」判斷,認為憲法24條「婚姻僅基於兩性雙方同意」並未涵蓋同性結合,且國會尚未充分討論,故現階段仍屬「立法裁量」范圍,不能斷言違憲;賠償請求隨之駁回。目前六案均已進入最高法院審理階段,預計最早將於2026年迎來統一裁決。
來源/Resources:BBC the Japan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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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印度高院裁定HIV感染者納入《殘疾人權利法》保護範圍
Delhi High Court Rules HIV-Positive Persons Are Protected Under Disability Law
2025年12月16日,印度德里高等法院首次裁定HIV陽性人士可依《2016年殘疾人權利法》視為殘疾人,享有不被歧視及合理便利等保障。案件涉及一名邊境安全部隊警員,自2017年感染HIV後持續接受抗病毒治療並康復。然而,2019年其被部隊以「身體不適任」為由強制退役,內部申訴亦遭駁回。法院指出,HIV引發的長期身體功能障礙構成「殘疾」,受《殘疾人權利法》第20條保護。除非經獨立醫療機構書面評估確認感染者無法履行職責且構成傳染風險,雇主不得以HIV狀況為由終止勞動關係。法院認定雇主違反《殘疾人權利法》及《2017年HIV與艾滋病防治法》,裁定警員恢復職務並享有工作年資與福利連續性。若其無法從事原崗位工作,雇主應依法提供合理便利或調整等值崗位。此案被廣泛視為印度殘障與HIV權益交集的重要突破,深化了「殘疾」作為一種社會參與障礙而非僅限醫學診斷的理解。
來源/Resources:Disability Rights India SCC 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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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台灣藝人黃子佼涉持有兒少性影像案,二審判緩刑引發爭議
Taiwanese Celebrity’s Suspended Sentence for Possession of Child Sexual Abuse Material Sparks Debate
2025年11月25日,台灣高等法院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黃子佼1年6月徒刑、緩刑4年,並須接受法治教育及提供義務勞務。判決書認定黃子佼持有2341個含37名兒少的性影像,並因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而獲緩刑處分。台灣高等檢察署於12月24日正式提起上訴,認為案件對少年及兒童身心健全發展造成重大侵害,不宜宣告緩刑,且二審判決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論罪,未沿用一審所適用的《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有法律適用不當之虞。民間團體批評將兒少性影像持有視為個資問題,忽視其性剝削犯罪本質。民間團體呼籲:和解僅能作為補償機制之一,不能取代或弱化刑事責任,應進一步修法及建立更嚴格的數位平台責任機制。
法律政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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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越南出台家庭暴力防治新行政處罰規定
Vietnam Introduces New Administrative Penalties for Domestic Violence Prevention
2025年10月30日,越南政府頒布第282/2025/ND‑CP號法令,針對家庭暴力行為制定具體行政處罰規範並於12月15日生效。法令列出家暴防治領域的17類行政違規行為,個人最高可罰3000萬越南盾,組織最高可罰6000萬盾。第44條規定五種可被認定為經濟暴力的行為,包括:侵佔或損毀家庭共同或成員個人財產(未構成刑事犯罪);強迫家庭成員過度勞動或承擔超額經濟義務;控制家庭成員財產或收入,造成經濟、精神依賴。首次納入行政處罰的行為包括強迫子女過度學習及不對子女進行教育。此外,阻止家庭成員與親屬會面、因外貌或性別歧視家人、強迫觀賞或聆聽暴力內容等,視情節處以罰款。若造成持續心理壓力或經濟依賴,罰款可加倍,嚴重者需公開道歉。
來源/Resources:越南政府新聞網 Tuoi Tre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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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糾正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登記及戶籍限制性規定
China’s Top Legislature Rectifies Unreasonable Local Rules on Wheelchair Registration and Residency
2025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在《2025年備案審查工作情況的報告》中指出,有地方規定辦理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登記須有本市戶籍,認定此舉在特定問題上形成不必要差別待遇,違反憲法和《殘疾人保障法》精神,屬於不合理限制,已督促制定機關修改。另有地方規定持居住證申辦戶口須無刑事犯罪記錄,被認定缺乏上位法依據、與輕微犯罪記錄封存制度精神不符,屬不必要、不合理限制。經銜接聯動機制督促,制定機關已修改相關規定。
來源/Resources:全國人大常委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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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韓國最高法院出台司法支援新規,強化弱勢群體平等保障
South Korean Supreme Court Enacts New Legal Aid Rules to Ensure Equality for Vulnerable Groups
2025年12月29日,韓國最高法院頒布《身心障礙者、高齡者、孕產婦等司法支援條例》,2026年1月1日施行。條例擴大司法支援對象,涵蓋行動不便、懷孕、年齡限制等情況,規範無障礙設施、資訊優化、協助人員津貼等制度,並設協調人補助金。該條例為全國首部針對身心障礙者及其他弱勢群體提供普遍司法便利的內部規範,旨在系統性落實《殘疾人權利公約》保障公平審判的國際義務,回應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委員會的建議。條例草擬過程廣泛徵詢障礙者及相關團體意見,由律師、障礙者人權行動者及支援機構組成研究團隊共同研擬,確保兼顧多元障礙情境與實務所需。
來源/Resources:The Financial News The Chosun 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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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不丹修訂《殘疾人權利公約》保留條款,回應國際異議並推進平等權保障
Bhutan Revises CRPD Reservations to Address International Objections and Promote Disability Rights
2025年12月8日,不丹國民議會通過對《殘疾人權利公約》(CRPD)四項保留條款的修訂提案,刪除或調整涉及國籍取得、家庭權利、勞動權與政治參與等內容,以回應多國正式異議。不丹於2024年3月向聯合國提交CRPD批准文件並附帶四項保留,引發多國關切。政府隨後於2025年6–8月成立多部門工作小組進行評估,確認原有保留違背《婦女歧視消除公約》《兒童權利公約》等國際人權標準,也與不丹《婚姻法》《勞動法》現行規範衝突。修訂後保障障礙者平等行使婚姻、生殖健康、勞動、政治參與等權利。議會三讀通過後將通報聯合國更新不丹的國際法律承諾。
來源/Resources:The Bhutanese Bhutan Broadcasting 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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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越南政府批准落實ICCPR建議行動計劃,聚焦性別平等與弱勢群體權利保障
Vietnam Approves Action Plan to Implement UN ICCPR Recommendations, Focusing on Equality and Minority Rights
2025年12月13日,越南政府批准落實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對《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建議的行動計劃,涵蓋法律審查、制度改革、教育宣傳等。計畫聚焦禁止歧視、婦女權利、性別暴力、LGBTI權益及少數民族保障,推進《婦女、和平與安全國家行動計劃》實施,優化投訴與申訴處理機制,提高對民權與政治權利侵害案件的解決率,並強化統計數據收集與官員培訓工作。各部門須在2026年3月1日前制定具體方案,由司法部統一協調與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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