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座回放|“N號房”之後:韓國應對技術助長型暴力的法律、政策與機制革新
-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平等權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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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ter the Nth Room: South Korea’s Legal, Policy, and Institutional Responses to Technology-facilitated Abuse

編者注:
2020年,韓國"N號房"事件震驚全球。在公眾的強烈憤慨與女性主義運動的推動下,韓國展開了高強度的法律與政策革新,被認為是全球建立數字性犯罪應對系統最快的國家之一。2025年12月10日,我們邀請Sungshin Bae 女士通過線上講座分享了韓國應對技術助長型暴力的法律、政策與機制革新(After the Nth Room: South Korea's Legal, Policy, and Institutional Responses to Technology-facilitated Abuse),為面臨類似挑戰的司法轄區提供有關有效立法、平台問責以及幸存者為中心之應對策略的借鑒。
經講者同意,我們現發佈本次講座的視頻。需要說明的是,本次講座中講者使用的語言為韓語,同步提供韓語到普通話的翻譯,因此演講節奏較普通講座略慢。講座視頻僅有韓語原聲,無同聲傳譯音軌;視頻網站可自動生成翻譯字幕,但我們發現字幕在大量專業術語處存在明顯錯譯。即便現場同聲傳譯亦因術語密度而時有偏差,後期生成的字幕更是錯誤頗多。為此,我們結合講者的演示文稿與相關文章,對字幕進行了逐句校對與學術化整理,形成完整的中文稿。經講者最終審核後,現與講座視頻一併發布。
【關於 "Technology-Facilitated Abuse" 的翻譯探討與概念定名】
在講座的前期宣傳文案中,我們將核心概念 Technology-Facilitated Abuse (TFA) 譯為了"技術助長型暴力"。主要是考慮到:在中國內地的法律語境中,"虐待"一詞常被鎖定在《刑法》第260條"虐待罪"的狹窄界定中(限於家庭成員之間經常且情節惡劣的肉體或精神摧殘),而"暴力"的涵蓋面似乎更廣,更易為公眾接受。
然而,隨著講座內容的深入,我們理解了講者特意使用 Abuse 而非 Violence 的學術深意。講者指出,無論是駭人聽聞的"N號房"事件,還是日常伴侶間的定位追蹤,它們絕不僅僅是爆發性的物理傷害或單次的圖像傳播(Violence 往往給人一種"一次性、爆發性、可見的軀體傷害"的錯覺)。這些行為的本質,是加害者利用數字技術與平台基礎設施建立起來的、長期的、基於性別權力不對等的"控制、監視與精神支配"。它隱蔽、綿長,如同溫水煮青蛙般剝奪女性的自主權——這正是 Abuse 一詞的核心意涵。我們曾嘗試用"侵害""控制""支配"等詞來轉譯 abuse,但發現它們各自存在難以彌合的語義偏移。最終,我們選擇在本次文稿中統一使用 "虐待" 一詞,並保留英文 Abuse / TFA 並列出現。
本次講座還涉及講者博士研究中的核心概念,包括:數字囚禁/圍困(Digital Entrapment)、持續的關係性侵入(Durable Relational Access)、斷聯的易碎性(Fragility of Separation),以及政策框架默認安全設計(Safety by Design)。我們深知這些前沿概念的中文轉譯不僅是語言層面的推敲,更是本土化理論建構的重要一環。我們目前的譯法尚有未盡準確之處,在此將這些術語拋磚引玉,真誠地邀請各位讀者在評論區與我們共同探討:在中文的語境下,我們究竟該如何為這些"看不見的數字枷鎖"準確命名?
講者簡介:
Sungshin(Luna)Bae 是澳大利亞蒙納士大學犯罪學及性別與家庭暴力預防中心博士候選人。過去十年,她在韓國最高檢察廳及首爾市政府擔任性別平等事務專家。研究聚焦親密關係中的數字監控與脅迫控制,重點探討人工智能及平台基礎設施等新興技術如何催生新型監控手段與依賴關係。
以下是講座文稿的中文版
引言: 術語釐清與內容簡介
術語釐清
在開始之前,我想先釐清一下術語。關於數字時代的性別暴力,各國和不同學者使用的詞彙有所不同。
在韓國,最常用的是“數字性犯罪(디지털 성범죄Digital Sexual Offences)”。這個詞通常指代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利用攝像頭等數字設備進行非法拍攝、傳播、存儲,侵犯他人性自主權和人格權的網絡空間犯罪行為。
但我今天在這裡要使用的術語,是澳大利亞更常用的 TFA,即“技術助長型虐待(Technology-Facilitated Abuse)”。在澳大利亞,它被定義為“利用智能手機、定位追蹤App、社交媒體等數字技術,實施控制、監視和騷擾的復合型親密伴侶暴力”(Fiolet et al., 2021)。
這裡最關鍵的一點是,TFA 強調這是一個行為問題,而不僅僅是技術問題。它聚焦於三個核心要素:
1. 加害者的控制、監視與騷擾行為;
2. 給受害者造成的具體傷害;
3. 缺乏實質性的同意(Meaningful consent)。
因此,我今天故意沒有使用“Technology-Facilitated Violence(技術助長型暴力)”,而是選擇了 TFA(技術助長型虐待) 這個詞。因為這種現象的核心不在於技術,而在於權力、行為和傷害。比起單純的“暴力行為”,它更強調一種長期的權力壓迫。
學者 Vasil 等人(2023)也強調,理解 TFA 時,核心不在於技術本身,而在於技術所運作的社會結構。強化這種侵害的結構性條件包括:性別權力不平等、經濟脆弱性、社會文化排斥,以及法律制度的缺失。
也就是說,技術僅僅是一個催化劑(agent),真正讓這種侵害成為可能的,是不平等的社會結構。因此,要應對這種利用技術實施的侵害,絕不能僅僅依靠“規制技術的法律”,我們必須從整體的社會、文化、法律結構入手。
我知道,在聯合國的倡導中,很多專家出於追責國家的戰略考量,會積極使用“暴力(Violence)”這個詞(注:為了強調國家的法律責任)。但今天,為了更深刻地剖析背後的行為機制與社會結構,我將使用 TFA 這個概念來展開今天的講述。
關於“N號房”事件的定性
我今天重點討論的“N號房”事件,雖然可以歸類為我前面所定義的“技術助長的侵害(TFA)”,但它具有以下獨有的特點: 其核心是“基於圖像的侵害(Image-Based Abuse)”——即通過威脅和強迫手段製作性剝削內容,並有組織地通過平台進行傳播。 我們在其中看到了高度的商業化與剝削特徵,這是一種通過網絡社區進行傳播和消費的系統性犯罪。 因此,我們絕不能僅僅將“N號房”事件視為個體之間通過技術實施的暴力行為,而必須將其視為:在數字平台經濟(Digital Platform Economy)的利益驅動下,與性別權力結構深度交織的“有組織性剝削事件”。
內容介紹
今天,我想探討的是:自韓國爆發“N號房”事件以來,究竟發生了哪些變化,以及還有哪些問題依然懸而未決。在座的各位可能對“N號房”事件有所瞭解,並認為韓國社會對此做出了積極有力的回應。但不幸的是,自那以後,韓國社會中新型的“技術助長的侵害”反而呈現出爆炸式的增長。 加害者的群體構成正在發生變化,作案平台變得更加多樣化,技術的發展速度也日益加快。因此,今天本次演講的核心目標不僅在於梳理韓國的應對舉措,更要深入探討為什麼這種侵害會持續加劇,以及在解讀這一現象時,我們需要引入怎樣的分析框架。
今天的講座將按照以下邏輯展開:
• 第一,回顧“N號房”事件爆發後韓國社會的演變。
• 第二,探討為什麼“N號房”絕非一起孤立的例外事件,而是一個結構性的轉折點。
• 第三,介紹韓國在法律與政策層面的改革內容。
• 第四,分析近期利用數字技術實施的侵害行為發生了哪些新形態的變化。
• 第五,這也是我今天演講的重點之一:在一個數字和技術高度飽和的社會中,究竟會產生
怎樣的“結構性侵害”?我將重點剖析針對受害者的“壓迫結構”是如何形成的。
• 第六,我將提出一個理論框架來解釋上述問題,並探討如何將這一理論與政策干預結合起來。
• 最後,我將對本次演講進行總結。
一、N號房之後——法律、制度與運動
我想拋出一個問題:“N號房”事件之後,韓國社會對女性而言變得更安全了嗎?
如果有人問我這個問題,我的回答是“沒有”。正如我之前所說,新型的“技術助長的性別侵害(TFA)”不僅沒有減少,反而呈爆炸式增長。這並非一起極端的偶然事件,這種技術侵害正在向我們日常生活的所有關係中蔓延。
現狀:深陷泥沼的數字暴力
各位可能看到過一份報告,近期一家美國網絡安全公司的調查顯示,全球深度偽造(Deepfake)影像性暴力的受害者中,超過一半是韓國人。在短短幾年內,韓國國內相關的舉報數量激增了十倍以上。不僅如此,加害者的年齡顯著降低——在近期被捕的數字性犯罪者中,約80%是十幾歲和二十多歲的年輕人。比如最近,韓國又爆發了通過 Telegram 頻道分享“深度偽造(Deepfake)”性剝削圖像的事件,該頻道的參與用戶竟然高達22萬人。
背景:為什麼是韓國?
我們必須追問,為什麼這種情況會在韓國社會如此猖獗? 事實上,韓國是全球數字化程度最高的社會之一,互聯網普及率極高。韓國有一個被稱為“國民基礎設施”的超級應用——KakaoTalk,約96%的韓國網民都在使用它。 此外,韓國的手機和通信系統實行嚴格的實名認證制。通過 KakaoTalk,韓國人不僅進行日常溝通,還接收國家的稅務、醫療通知,甚至用來打車、預訂餐廳和購物。我們可以說,韓國人的整個日常生活都完全建立在高度發達的數字生態系統之上。
“N號房”的犯罪機制與社會文化土壤
那麼,“N號房”到底是一場怎樣的災難?為什麼它會成為全球性的轉折點? 簡單總結這個案件:受害者絕大多數是女性,其中許多是未成年人。加害者首先通過合法或非法途徑獲取受害者的個人信息,隨後對她們進行威脅,強迫她們製作性剝削內容(Sexual Exploitation Materials)。 加害者在 Telegram 上建立了分級付費聊天群,用戶通過加密貨幣付費觀看。內容越惡劣、剝削越嚴重,就越能吸引更多人付費。這完全是一個高度平台化、商品化的性剝削結構。
這種犯罪機制利用了什麼?當加害者在線上平台接觸女性和青少年時,最初往往通過看似無害的對話建立信任(例如偽裝成星探等),在獲取照片後迅速轉為威脅。 這裡面,韓國社會極度保守的性別觀念和責備受害者的文化成了加害者的武器。受害者極其害怕自己的私密照片被傳播給家人、熟人,感到強烈的羞恥感。加害者精准地利用了受害者的這種恐懼心理,不斷提出更嚴苛的要求,將受害者逼入無法反抗、也無法求救的絕境。
社會運動的爆發與認知轉型
各位可能知道,這起極其嚴重的事件最初並非由警方或政府機構發現,而是由兩名名為“追蹤團火花”(Team Flame)的女大學生臥底記者,冒著巨大的危險潛入 Telegram 聊天室後揭露的。 她們聯合民間社會組織和媒體,向警方和檢方施壓,事件才得以全面曝光。隨後,韓國爆發了大規模的公民運動:數十萬民眾參與青瓦台請願,街頭和網絡上響起了“我的生活不是你的色情片(My life is not your porn)”的抗議口號。記者、律師、IT專家和民間團體組成了聯合應對委員會,甚至有網民建立了名為“數字監獄”的網站,公開曝光加害者的身份。
這一系列運動促成了韓國社會非常重要的認知轉型:
1.從旁觀者到同謀:不再只要求懲罰“內容的製作者”,而是明確指出——那26萬名付費訂閱者和觀看者也是犯罪分子,是參與性剝削的同謀。
2.追究平台責任:公眾開始強烈質疑 Telegram 等平台利用“匿名與加密”技術來逃避責任的行為。
3.批判調查機構:公眾指責警方和檢方過去對網絡性別暴力的麻木不仁。他們曾無視報案,將“收集證據的責任”推給受害者,且對針對未成年人的侵害極度缺乏敏感度。
4.從“色情(Pornography/Obscenity)”到“性剝削(Sexual Exploitation)”:這是最核心的話語轉變。不再使用“色情/淫穢物“一詞,而是將其命名為有組織的性剝削。不再將責任推給受害者,而是直指背後的加害行為和國家的失職。
法律改革的成就與局限
隨後,韓國成立了數字性犯罪特別調查局,開展了大規模的逮捕行動(據統計有3700多人被捕)。韓國也因此展開了極高強度的法律改革,甚至被認為是經合組織(OECD)國家中建立數字性犯罪應對系統最快的國家。
主要的改革包括:將相關內容明確界定為“性剝削”;開始對平台和通信基礎設施進行監管;考慮到這類犯罪的營利本質,降低了舉證門檻,以便更嚴厲地追繳犯罪收益。最近,韓國更是在全球率先單獨立法,嚴厲懲罰購買、存儲和觀看“深度偽造”性剝削內容的行為。
然而,儘管法律日益嚴苛,盛行率卻並未下降(prevalence did not decline)。因為立法的局限性正在顯現:
• 法律的更新永遠滯後於平台特性的變化和技術的迭代。
• 韓國調查機構對海外服務器(如Telegram)依然缺乏實質性的調查權限。
• 收集證據的重擔往往依然落在受害者肩上。
• 在“深度偽造”案件中,定罪標準依然模糊(例如,如果僅使用了受害者的身體照片,偽造了面部,很難在法律上被立刻認定為性犯罪並予以嚴懲)。
小結:尚未解決的結構性矛盾
在社會文化層面,反女權主義運動仍在蔓延,性別衝突依然嚴重。 雖然我們在政策和制度上取得了令人矚目的進展——比如將“數字性犯罪”正式納入國家《反對婦女暴力政策基本計劃》,並成立了中央支持中心——但是,為什麼傷害依然沒有減少?
二、TFGBV的新興模式、基礎設施與日常管控
為何嚴厲的法律仍⽆法遏制數字暴⼒愈演愈烈?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我認為這已經不再是少數犯罪分子的“個體越軌行為(individual deviance)”了,而是因為數字環境本身的結構性條件沒有改變。我們可以將這種結構性問題歸結為四個方面:
第一,平台架構(Platform architectures)本身的問題。 例如,以 Telegram 的加密和匿名結構為代表。同時,韓國本土平台具有極高的“實時連通性”,比如“必須即時回復的文化”,以及“顯示已讀”的功能。不僅如此,加害者極易在強大的網絡基礎設施下建立同盟。更可怕的是,現在生成和傳播這些內容極其容易,即便受害者申請刪除,同樣的文件也會被修改哈希值(Hash values)重新上傳,或者轉移到海外服務器。這表明,比起法律,這些底層架構對人們行為的控制力實際上大得多。
第二,通信基礎設施(Communication infrastructures)。 正如我剛才提到的 KakaoTalk 這樣的超級應用生態系統。在韓國,金融、出行、通信幾乎全部綁定在一個實名認證的App上,它已經深度滲透到每一個日常關係中。受害者根本無法做到“數字斷聯(Digital disconnection)”。如果受害者為了躲避加害者而註銷賬號,她將面臨難以承受的社會代價和數字鴻溝(形同社會性死亡)。
第三,算法系統(Algorithmic systems)與人工智能的進化。 事實上,法律的修訂速度根本無法跟上AI算法的迭代速度,這是一個巨大的挑戰。
第四,可見性與連通性的文化規範(Cultural norms of visibility and connectivity)。 這一點在許多亞洲國家可能都有共鳴,但韓國社會對此尤為敏感。我們有一種隱性規則:你必須展現自己的存在,並時刻保持聯繫。在戀人和朋友之間,全天候保持聯繫、秒回信息,通過頭像、狀態更新來時刻瞭解對方的位置和情緒——這種被視為理所當然的文化,實際上構成了某種形式的監視和控制。只是它往往被披上了“親密”或“關懷”的外衣。
轉向:深偽技術(Deepfake)與熟人/親密關係的侵害
現在,讓我們看看這種侵害是如何在日常關係中蔓延的。我們正在面臨一個重大的模式轉變:基於深偽技術的侵害(Deepfake Image-Based Abuse)的崛起。 根據2024年的報告,全球網絡上超過一半的深偽影像性暴力視頻,其受害者是韓國女性。而在韓國國內,涉及深偽圖像的案件從2021年的1900件暴增到了2024年的23000多件。在2023年尋求幫助的過萬名受害者中,近80%是30歲以下的年輕女性。
過去我們認為,深偽影像性暴力是匿名陌生人所為,但現在,數據揭示了一個可怕的事實:這些技術正在被大量用於親密關係和同齡人(熟人)關係中,被用來作為侮辱、脅迫和控制的工具。 此外,自韓國《反跟蹤騷擾法》實施以來,我們看到大量的“數字跟蹤(Digital Stalking)”浮出水面。加害者索要伴侶的密碼、監控對方的消費記錄和出行軌跡,或者用偽造的性圖像進行脅迫。因此,親密伴侶暴力(IPV)已經成為“技術助長的基於性別的暴力(TFGBV)”的核心模式之一。
脅迫的基礎設施:當日常科技變成極端控制
在當前的韓國社會,“技術助長的侵害(TFA)”呈現出兩個相互交織的結構性層級(two interlinked structural layers):一面是“N號房”那種匿名的、有組織的剝削;另一面,則是日常關係中深度的數字脅迫。
我們需要認清,韓國是一個“數字飽和的社會(digitally saturated society)”。 智能手機普及率高達96%,實施嚴格的強制實名制SIM卡政策。而且,韓國的監控系統極其密集,僅首爾就運行著超過11.3萬個公共攝像頭,人均CCTV密度位居世界前列。 更關鍵的是,我們生活中充滿了各種“智能安全技術”。比如,情侶和家庭之間非常流行使用“位置共享App”;為了獨居或養寵物的安全,大家會在家裡安裝物聯網(IoT)攝像頭;我們的智能門鎖記錄著每一次進出;甚至家人的家庭通訊套餐也能顯示彼此的聯繫人。
這些日常技術帶來了極大的便利,甚至被包裝成“為了安全”、“因為我愛你、想保護你”。 這成為加害者非常容易利用這些工具和技術。受害者甚至不需要主動使用什麼定位技術,只要她生活在這個環境中,加害者就可以利用銀行消費記錄、出行服務、智能家居網絡,對她的整個生活進行監控。
三、數字陷阱的案例研究(Case Studies of Digital Entrapment)
案例一:“他從未離開過我的手機”——平台架構的邊界抹除(Erased Boundary)
我來舉幾個真實的案例。
第一個案例,關於一位女性試圖擺脫前男友的控制。在韓國,與伴侶分手時最基本的步驟之一,就是在 KakaoTalk 上屏蔽對方,以此來結束關係。但這名幸存者發現,這種拉黑根本無濟於事。雖然一對一的聊天被封鎖了,但前男友依然會出現在她們以前共同所在的群聊中。KakaoTalk 的自動推薦好友系統和聯繫人同步功能,會導致前男友不斷重新出現在她的各種社交渠道里。此外,兩人以前為了省錢而共享的賬號——比如 Coupang(類似淘寶/京東)或外賣應用、打車軟件——依然在同步數據。即便分手後,前男友也能實時看到她吃了什麼、去了哪裡、包裹寄到了哪個地址。這在法庭上造成了一個極其荒謬的局面:因為這些信息是“系統自動同步”的,所以在法律上,很難界定加害者是在“非法獲取信息”,甚至加害者會辯稱這是受害者“同意共享”的。受害者絕望地說:“我覺得他從未完全從我的手機里消失過。”在這個案例中,不是受害者不懂得如何切斷聯繫,而是平台架構本身(Platform architecture),抹除了受害者試圖建立的安全邊界。
案例二:致命的強制直播——數字基礎設施的經濟剝削
第二個案例說明瞭數字基礎設施如何將女性推向致命的經濟剝削(Economic exploitation)。 這起案件極其令人不安:一名丈夫強迫妻子每天進行性直播。在這個過程中,丈夫並沒有使用鎖鏈將妻子綁起來,也沒有使用傳統的物理暴力。他利用的是家裡的智能攝像頭(CCTV)、共享的筆記本電腦,以及兩人互相關聯的通訊應用。從直播畫面上看,妻子的身體是“自由”的,她似乎沒有受到任何強迫。但事實上,丈夫利用了所有的基礎設施,對她進行了全天候的精神控制和監視。在這個網絡直播平台中,加害者不需要親自動手,平台的觀眾和打賞機制本身就構成了一種強制力。嫌疑人甚至對妻子說:“如果停止直播,粉絲們就會把你的照片散布出去。”最終,這名女性無法忍受這種由親密關係暴力、經濟剝削和直播平台打賞機制共同構成的複雜脅迫,選擇在自己的房間里自殺身亡。我想強調的是,韓國高度商業化的網絡流媒體文化(Monetised streaming culture)和數字勞動規範,讓受害者極難脫身。平台在這裡絕不僅僅是暴力的“發生地”,而是使暴力成為可能、持續運轉並阻擋受害者逃離的“結構性陷阱”。
案例三:智能家居監控——被異化的家庭安全技術
最後一個案例,展示了如今被廣泛宣傳的“智能家居技術(Smart Home Surveillance)”是如何淪為控制受害者日常生活的工具的。例如,即使施暴者不在家,他也可以通過智能手機App,遠程控制家裡的恆溫器,查看智能攝像頭,或者調取智能門鎖的進出記錄。一名受害者告訴我:“即使他不在家,我也感覺他就在房子里。”原本被市場宣傳為“提高家庭安全(Home safety)”的智能設備,如果不加限制,它就會變成一個完美的遠程監控工具。最可怕的是,這種技術往往被設計為“默認開啓日誌記錄”並且“極易共享賬戶”。它不僅為加害者提供了監控的溫床,還讓加害者在不知不覺中對這種24小時全天候的監控產生依賴和快感,甚至覺得這很“正常”。
案例總結:數字無出路(Digital Exitlessness)
通過這三個案例,我們能得出什麼結論?
1.技術絕非中立(Technology is not neutral)。 數字基礎設施不僅在助長暴力,它本身就構成了暴力的發生條件。我們需要反思技術的基礎設施設計(Infrastructural design)是如何維持這種剝削的。
2.控制通過“環境可見性(Ambient visibility)”實現。 過去,加害者必須“主動”去跟蹤、去監視受害者;但現在,通過同步的位置信息、共享的應用賬號,控制變成了一種“結構性、環境性的全天候監視”。受害者只要活著、只要使用手機,就處於被監視的環境中。
3.切斷聯繫不再保證安全(Breaking contact no longer guarantees safety)。 過去,我們只要換個號碼、搬個家,就能擺脫控制。但在今天這個高度互聯的平台環境中,無論受害者的意願如何,系統留下的數字痕跡都會一次次將她與加害者重新連接。
這就導致幸存者面臨一個殘酷的現實——“數字無出路(Digital Exitlessness)”。 即使關閉設備、拉黑賬號、搬離住所,受害者也無法真正逃離。因為只要她還試圖在現代社會生存,她就無法抹除自己在數字系統中的存在,也就永遠無法斬斷施暴者的控制。
四、理論框架、應對反思與未來展望
理論化:數字囚禁/圍困(Conceptualising Digital Entrapment)
通過韓國的這些案例,我發現技術已經不再僅僅是被利用的工具,它本身已經構成了一個“具有虐待性質的結構性環境”。我們現在需要將這個概念理論化,我稱之為“數字囚禁/圍困(Digital Entrapment)”。 這種“數字囚禁/圍困”由四個維度交織而成:
1.文化維度:控制行為被文化合理化。例如,打著“孝道”、“關愛”或“安全”的名義,行監視與控制之實
2.結構維度:深深嵌入在平台的基礎設施設計和我們對智能設備的極度依賴中。
3.關係維度:通過情感捆綁和“必須保持可見/隨時回復”的社交規範來強制執行。
4.經濟維度:前面提到的直播打賞和數字勞動剝削。
當這種強制性的性別文化規範、平台底層設計,加上法律的空白結合在一起時,就形成了一個讓受害者完全喪失逃脫選擇的結構性困境。這不僅是理論,更是真切的現實。據韓國民間社會組織的報告顯示,親密伴侶殺害女性的案件發生率令人震驚。最新估計顯示,大約每隔幾天就有一名女性被親密伴侶殺害(Femicide),這是一個極其嚴峻的生存危機。
為什麼法律無能為力?(Why Law Cannot Keep Up?)
儘管法律改革能帶來重要的社會變革,但僅僅依靠法律,已經無法解決當前不斷演變的技術暴力。法律的滯後性體現在四個方面:
第一,法律的假設是“孤立的行為(Discrete acts)”。法律總是試圖尋找一個具體的、孤立的犯罪動作去懲罰。但“技術助長的性別侵害(TFGBV)”並非單個事件,而是從“持續的基礎設施環境(Continuous infrastructures)”中不斷滋生出來的現象。
第二,平台的免責。即使加害者不採取任何直接行動,平台結構本身的“自動同步”等功能也會對受害者造成重復傷害,但平台目前承擔的責任極度有限。
第三,“安全技術”的偽善。我們發現,那些打著“安全”旗號的App(如定位軟件),反而極易複製和放大監控風險。
第四,過度依賴“刑事定罪(Criminalisation)”可能會帶來次生傷害。例如在跟蹤狂案件中,加害者會利用法律漏洞對受害者進行“反向誣告(Counter-charges)”,這反而加重了邊緣群體的受害程度。
三大監管挑戰與政策反思
面對這些結構性問題,我們目前面臨三大監管挑戰:
1.架構問責(Architectural accountability):我們該如何去監管平台的設計本身?像澳大利亞等國家已經開始推行“默認安全設計(Safety by Design)”。這意味著,在平台開發之初,就必須評估“自動同步”“實時定位”等功能如果被加害者武器化,會帶來什麼風險,並進行前置干預。
2.算法的不透明性(Algorithmic opacity):在深偽技術(Deepfake)和自動推薦系統中,算法的黑箱運作讓受害者防不勝防。我無法理解為什麼我的信息會在違背我意願的情況下被推送給加害者。
3.數字退出權(Exit rights):這是我最想強調的。我們需要在法律上賦予幸存者“從有害系統中消失的權利(Legal right to disappear)”。受害者應該有權要求刪除數據、退出算法系統,斬斷一切技術束縛,而不必承受“社會性死亡”的代價。
在政策回應方面,韓國目前引入了世界領先的數字安全改革:例如2024年的《深度偽造懲罰法》、即將建立的中央應對中心,以及首爾市引入的“基於AI的24小時自動檢測與刪除系統”。 但這其中存在一個值得警惕的反思:我們引以為傲的“AI自動檢測系統”,意味著從“受害者被動舉報”轉向了“AI主動巡查刪除”。然而,換個角度想,為了保護受害者,國家的人工智能系統正在24小時不間斷地掃描和監視這位女性的性剝削圖像。誰來保護這些數據隱私?如果韓國社會只關注刪除的速度有多快,而忽視了“國家技術基礎設施”本身對個人隱私的潛在侵犯,這就偏離了女性主義保護受害者的初衷。
比較視野與結語:亞洲的未來(Comparative Insight)
最後,我想強調的是,韓國今天面臨的問題,絕不僅限於韓國。 環顧亞洲——中國內地、香港、新加坡、日本——不同地區都在快速建設高度互聯的“智慧城市”,普及極高密度的CCTV和AI監控網絡,並且擁有以超級App為中心的國民生活方式。如果這些數字基礎設施的底層邏輯不受到質詢與挑戰,那麼,今天韓國的數字性暴力軌跡,完全可能成為全亞洲高度監控社會的前車之鑒(Preview of the future)。
自從“N號房”事件以來,暴力形式的演變速度遠超我們的想象。今天我們要問的,不再僅僅是如何用法律監管個別暴行,而是我們到底需要構建一個怎樣的數字環境,才能讓所有人真正感到安全?技術絕不是中立的,代碼的設計就是權力的體現,平台的基礎設施如果缺乏性別視角,隨時會淪為暴力的幫凶。這也是今天我們在香港大學舉辦這場連接兩岸三地以及亞洲地區講座的意義。我們不僅要比較各地的法律條款,更要共同審視數字基礎設施與性別權力結構的糾纏。我期待通過跨區域的重構與合作帶來改變,而我相信,只要今天在座的各位聽到了這些聲音,這種改變就已經開始了。
謝謝大家。
影片回放 (YouTube):
00:08:41 N號房作為結構性轉折點 (The Nth Room as a Structural Turning Point)
00:19:57 法律與政策改革:進展與局限 (Legal and Policy Reforms: Progress and Limitations)
00:26:47 TFGBV的新模式 (The Emerging Patterns of TFGBV)
00:30:18 數字飽和社會中的結構性風險 (Structural Conditions of Harm in a Digitally Saturated Society)
00:36:14 案例研究:日常科技如何形成「數字囚禁/圍困」 (Case Studies: Everyday Technologies as Mechanisms of Entrapment)
00:46:45 概念化「數字囚禁/圍困」:理論拓展 (Conceptualising Digital Entrapment)
00:48:29 政策啟示與未來方向 (Policy Implications and Future Direc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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