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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權在亞洲|香港《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生效:25類專業人員須盡快舉報,違者可判刑



1月20日,香港《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在刊憲18個月後正式生效。

 

該條例規定,社會福利、教育及醫療衛生三個專業界別的25類指明專業人員,如在工作過程中有合理理由懷疑兒童正遭受嚴重傷害,或正面臨遭受嚴重傷害的實際風險,必須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快舉報。

 

任何指明專業人員違反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第5級罰款(50,000港元)及監禁三個月。

 


2018年發生的屯門五歲女童臨臨被虐殺案推動了該項立法。2021年4月,法庭就該案做出裁決。判詞中揭示了生父和繼母對臨臨長期的肢體及精神虐待。更讓人震驚的是,媒體報道臨臨的幼稚園老師曾發現她受傷,並拍照報告校方,但校方稱其未發現臨臨受傷故未通報。該案令公眾關注到虐待兒童個案舉報不足的情況,要求政府採取相關措施。

 

2021年7月,政府成立跨政策局工作小組,討論在香港建立強制舉報機制的可行性。同年10月,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施政報告》中提出將立法強制通報虐童案件。

 

2023年6月2日,政府正式發布《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並於6月14日進入立法會首讀。在立法過程中,香港的NGO及相關專業人士廣泛表達了意見。2024年7月11日,立法會通過該法案;7月19日,該條例刊憲。

 


從刊憲到正式生效,香港用了18個月來準備法律的實施。

 

2025年1月20日,兒童事務委員會啟動「保護兒童運動」,面向不同目標群體開展宣傳、教育與培訓,並落實各項支援工作及服務。

 

2025年7月24日,政府正式推出《強制舉報者指南》。該指南參考了社會福利、教育和醫療衛生界別的三個專業顧問團成員提供的意見,以及相關政策局和部門的建議集體制定,核心內容涵蓋必須舉報的情形、舉報決策流程圖、輔助分析框架及個案情境示例,旨在協助強制舉報者掌握保護兒童的原則,並識別機制下必須舉報的個案。

 

該指南已於2026年1月再次更新。政府亦為不同界別召開網上說明會,提供網上保護兒童課程及相關資訊。

 

勞工及福利局發言人表示:「《條例》的生效為兒童編織全面而有效的保護網,標誌著香港在保護兒童工作方面的重要里程碑。」

來源/Resources:

 

網絡資源推薦:

該網站的「資源角」包含:

  • 與保護兒童有關的法例

  • 強制舉報者指南(2026年1月更新)

  • 在舉報平台以書面提交資料的應用手冊(2026年1月)

  • 相關專業人士參考資料

  • 保護兒童免受虐待—多專業合作程序指引

  • 保護兒童資料系統統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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