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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人的正義:以發展和人權測量司法保護
[類別] 學術論文 [作者] 黃溢智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 [出處] 反歧視評論 Anti-discrimination Law Review 2025 第12輯 2025年 [摘要] 《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將確保所有人享有平等訴諸司法的機會作為其中一個具體目標,與多部國際人權公約中所聲明的權利保持一致。本文以“平等訴諸司法”為切入點,從產生背景、內容框架和監測機制等三方面對《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和國際人權公約兩個機制進行比較。研究發現,在這兩個框架中,司法正義的含義存在差異:人權公約包含了司法程序各個階段的權利,而《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主要關注的是平等進入司法程序的機會。此外,兩者的監測方式也有所不同:人權公約專家委員會定期審查國家報告并提出建議,而《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則通過指標體系評估全球趨勢,但在用量化數據衡量司法正義方面面臨挑戰。最后,本文分析了運用可持續發展框架推動司法正義這一模式的不足和優勢,認為需要結合人權機制,協同兩者以促進弱勢群體的司法保護,實現所有人的司法正義。 論文 下載:
- 數字安全的悖論:韓國的深度偽造、人工智能與性別化風險
原文標題:The paradox of digital safety: Deepfakes, AI and gendered risk in South Korea 原文鏈接: https://lens.monash.edu/@politics-society/2025/11/19/1388026/the-paradox-of-digital-safety-deepfakes-ai-and-gendered-risk-in-south-korea?amp=1 原文發佈於2025年11月19日 作者:Sungshin (Luna) Bae 博士候選人(犯罪學專業),蒙納士大學性別與家庭暴力預防中心 本篇文章由作者Sungshin (Luna) Bae 授權翻譯發佈。她於2025年 12 月 10 日 通過線上講座分享韓國在應對技術助長型暴力(Technology-facilitated Abuse)方面的法律、政策與機制革新。 12月10日講座 |「N號房」之後:韓國應對技術助長型暴力的法律、政策與機制革新 以下為全文翻譯: 數字安全的悖論:韓國的深度偽造、人工智能與性別化風險 深度偽造技術(Deepfake Technology)正在重塑同意權、隱私權與安全權的邊界。2025年9月,聯邦法院判處一名男子支付34.35萬澳元罰金及訴訟費用,因其發佈多名澳大利亞知名女性的深度偽造圖像——這是澳大利亞《網絡安全法》實施後的首起重大案件。 這是法律應對AI輔助的影像類暴力的里程碑時刻。但在韓國,危機更為嚴峻。 美國網絡安全公司Security Hero的全球分析顯示,網絡上超過半數的深度偽造色情視頻涉及韓國女性,從流行偶像、演員到學生及未成年人皆在其中。 來自韓國的數據更令人不安。韓國女性人權研究所的數據顯示,2023年共有8983人因數字性暴力尋求幫助,較上年增長12.6%。近四分之三受害者為30歲以下女性,涉及深度偽造圖像的舉報量較去年翻倍。 該中心處理了約25萬起求助請求,其中多數是要求刪除圖像的訴求,這不僅揭示了暴力行為的規模之巨,更凸顯了數字安全日益緊迫的現狀。 脆弱的數字化社會 這些數據揭示了一個悖論:韓國在打擊數字性暴力方面領先全球,但其高度數字化的社會面對深度偽造等新型侵害行為卻尤為脆弱。 韓國常被視為數字創新的先行者。在這個全球最發達的網絡社會之一,連接人們的技術同時也催生了新風險,這尤其使女性更容易遭受數字控制與剝削。 2019年「N號房」案件——一個策劃針對未成年人性勒索的大規模加密聊天網絡——揭露了加密與匿名的數字設施如何助長並掩蓋性別暴力,使有組織的暴力在日常技術架構中肆意滋生。 韓國通信標準委員會(KCSC)在2024年中期的臨時停擺,暴露了制度缺失的代價。數月間逾1.2萬張非法的性影像(含深度偽造內容)因政治僵局而滯留未清。 國會數據顯示,2024年1月至7月間,KCSC審查了逾15800張深度偽造圖像——相關案件數量從2021年的1900起激增至2024年的23000余起。 系統崩潰後,首爾市政府啓動了基於人工智能的針對非法性影像的全天候檢測及清除系統。 監控與保護的平衡 然而,這些數字安全措施的擴展也揭示了監控與保護之間持續存在的張力,顯示韓國的高科技治理在為受影響者提供持續有效的保護方面依然面臨挑戰。 深度偽造技術不僅被陌生人利用。在親密和同儕關係中,這種技術正日益被武器化,用於分手或衝突後的勒索、控制和脅迫。 有關技術助長型暴力的研究表明,基於影像的侵害往往是更廣泛的家庭暴力和性脅迫的一部分。受害幸存者描述了對於曝光的持續恐懼——前伴侶隨時可能再次製作或傳播性影像的威脅——這模糊了數字安全與物理安全的界限。 早期的分析指出,若缺乏倫理與性別敏感的治理機制,人工智能恐將加劇社會不平等。一年後,該技術及其濫用手段均已更趨複雜,留下未解之問:(技術)進步與(安全)保護能否真正共存? 此次改革建立在早前的立法里程碑之上——韓國2024年頒布的法律不僅將深度偽造色情內容的製作傳播定為犯罪,更將持有和觀看行為納入刑責範疇,違法者最高可判處三年監禁。 2025年4月,政府成立了國家數字性犯罪應對中心,這個全天候運作的樞紐旨在協調全國17個省份的舉報、咨詢及內容刪除支持工作。該中心整合了基於人工智能的系統,可自動清除深度偽造內容及非法拍攝素材,並擴大了對Telegram等封閉平台的秘密調查範圍。 該舉措是韓國《第二期預防暴力侵害婦女基本計劃(2025-2029)》的重要組成部分,標誌著國家對數字性暴力採取更統一且更積極的應對策略。 這些改革與韓國新的《人工智能基本法》同步推進,該法案旨在促進安全創新。但批評者指出,該法律忽視了深度偽造等性別化傷害,從而凸顯了人工智能治理保護最易受傷害群體的必要性。 有限的國際合作 儘管取得進展,人工智能相關性別暴力領域的國際合作仍顯不足。深度偽造技術的濫用在各國表現各異,從親密伴侶脅迫勒索到大規模利用女性影像的犯罪行為。 然而多數應對措施仍處於孤立狀態,受制於各國法律框架及對隱私、性和同意的文化態度。 蒙納士大學的澳大利亞-韓國合作項目「應對技術助長的性別暴力:人工智能與數字安全」從三個維度探討人工智能與性別暴力的交集: •人工智能作為檢測與監控的工具; •人工智能作為治理對象,受《人工智能基本法》等法規及平台治理框架等塑造; •人工智能作為新型傷害的來源,尤其是 AI 生成的影像類暴力,使脅迫性控制、群體性騷擾以及技術放大的社會懲罰成為可能。 這些視角共同揭示人工智能兼具保護與危害的雙重屬性,並探討如何通過倫理與政策應對確保其服務於最易受傷害的群體。 數字安全與性別平等密不可分 韓國近期的改革,標誌著全球關於人工智能與性別暴力討論的轉折點。儘管沒有任何體系是完美的,但該國將先進技術與強化受害者保護相結合的雙軌應對策略,體現了一個日益明確的認識:數字安全與性別平等密不可分。 當各國政府競相擁抱人工智能創新之際,韓國的經驗提供重要啓示——進步的衡量標準不僅是速度與效率,更在於它保障了誰的安全。 「消除性別暴力16日行動」(11月25日至12月10日)恰逢其時地提醒我們:技術既能賦權也能帶來傷害。深度偽造的濫用揭示了權力與不平等如何通過新型數字工具被重新編寫,也說明為何問責機制必須融入創新的每個環節。 在人工智能時代,真正的安全不僅需要法律與算法——還需要一種倫理承諾:讓技術的設計旨在保護,而非傷害。 關於作者 Sungshin (Luna) Bae 博士候選人,犯罪學專業,蒙納士大學性別與家庭暴力預防中心。 她擁有美國康涅狄格大學法律碩士學位及韓國梨花女子大學女性學碩士學位。攻讀博士學位前,她曾任職於韓國最高檢察廳,擔任性別平等政策專家,期間制定了應對性別暴力及技術助長型暴力的專項舉措,並為首爾市政府性別平等政策工作提供支持。憑借其國際學術與政策背景,她獲得蒙納士研究生獎學金支持其博士研究。她擅長連接研究、政策與實踐,致力於推動基於實證的策略,加強在多元環境中對性別暴力及技術助長型暴力的應對能力。 文中引用資料的相關鏈接 1. 澳大利亞深度偽造案件判決: https://www.esafety.gov.au/newsroom/media-releases/court-orders-343500-penalty-for-posting-deepfakes-of-australian-women? 2. Security Hero的全球分析: https://www.securityhero.io/state-of-deepfakes/#appendix 3. 韓國女性人權研究所數據: https://www.stop.or.kr/streamdocs/view/sd;streamdocsId=CfdTJI4koJu7hZNB8Ja1tldSUI4HZ2uL4qhrQT2aCus 4. 韓國打擊數字性暴力: https://www.eai.or.kr/eng/project/project_01_view.php?no=10229&project=108&utm_source= 5. 韓國的數字創新: https://www.oecd.org/en/publications/digital-government-review-of-korea_9defc197-en.html 6. 「N號房」案件: https://www.hrw.org/news/2024/08/29/south-koreas-digital-sex-crime-deepfake-crisis? 7. 2024年中韓國通信標準委員會(KCSC)的臨時停擺: https://biz.chosun.com/en/en-it/2025/10/23/FDL66CK2OJEYPE2MCBOROWVRE4 8. 深度偽造性犯罪激增: https://m-en.yna.co.kr/view/AEN20250908001300320?section=national/national 9. 首爾政府的AI檢測系統: https://english.seoul.go.kr/seoul-becomes-first-in-korea-to-use-ai-to-detect-and-report-online-sexual-exploitation-videos-in-just-six-minutes/ 10. 影像性暴力 : https://www.esafety.gov.au/key-topics/image-based-abuse 11. 有關技術助長型暴力的研究: https://journals.sagepub.com/doi/full/10.1177/08862605251368834 12. Luna之前的文章: https://theconversation.com/ai-is-fuelling-a-deepfake-porn-crisis-in-south-korea-whats-behind-it-and-how-can-it-be-fixed-238217 13. 韓國2024年頒布的法律: https://www.businessinsider.com/south-korea-threatens-deepfake-porn-viewers-three-years-prison-fine-2024-9 14. 國家數字性犯罪應對中心: https://www.korea.net/NewsFocus/policies/view?articleId=270565 15. 韓國人工智能基本法: https://www.msit.go.kr/eng/bbs/view.do?sCode=eng&mId=4&mPid=2&pageIndex=&bbsSeqNo=42&nttSeqNo=1071&searchOpt=ALL&searchTxt= 16. 澳大利亞與韓國的合作項目: https://www.monash.edu/arts/gender-and-family-violence/research-and-projects/responding-to-technology-facilitated-gender-based-violence/_nocache 17. 消除性別暴力16日行動: https://www.unwomen.org/en/get-involved/16-days-of-activism
- 平等時刻|世界兒童日:讓每個孩子的權利被看見
平等時刻 Equality Moment 📅從紀念日到事件週年,分享平等權的關鍵時刻,及其相關的行動與研究。 11月20日,是世界兒童日(World Children's Day)。這是由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為兒童發起、由兒童參與的全球行動日,也是《兒童權利公約》通過的紀念日。 世界兒童日 1946年12月11日,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正式成立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最初是為幫助受戰爭影響的兒童,後來逐步擴展到兒童健康、教育、保護等各方面。1954年,聯合國大會在UNICEF的倡議下,建議所有國家設立「世界兒童節」(Universal Children's Day)。 1959年11月2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了《兒童權利宣言》。1989年11月2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了《兒童權利公約》。基於此,聯合國將每年的11月20日定為「世界兒童日」(World Children's Day),旨在提高全球對兒童權利的認識並改善兒童的福祉。這是一個全球聚焦兒童權利的日子,呼籲各國保護兒童免受歧視、暴力、剝削,讓他們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中成長。 在世界兒童日,全球會舉辦多樣化的活動——從「兒童接管」活動到全球地標點亮藍色,都是為了提升兒童的呼聲和關切。2025年世界兒童日的主題是「我的節日,我的權利」("my day, my rights")。UNICEF呼籲全球積極傾聽兒童心聲,去了解他們的生活狀況,以及他們的權利在日常生活中如何被實現、缺失或努力爭取的,從而促進兒童參與權。應賦予兒童表達對理想生活願景的權利,而傾聽並支持他們的願景,是全體社會的共同責任。 國際兒童權利框架 § 《兒童權利宣言》(1959):提出兒童享有受保護、教育、醫療、住房和營養的權利,是後續國際法的基礎。 § 《兒童權利公約》(1989):歷史上批准最廣泛的人權條約,明確兒童是有權利的個體而非被動接受照顧的對象。 § 兒童權利委員會:由18位獨立專家組成,監督各國履行公約義務。 § 聯合國特別機制:包括針對買賣和性虐待兒童的特別報告員、暴力侵害兒童問題秘書長特別代表、兒童與武裝衝突問題秘書長特別代表等,致力於全球範圍保護兒童。 世界兒童狀況 《世界兒童狀況》是UNICEF出版的年度報告,它密切關注影響兒童的關鍵問題。每期都會探討一個影響兒童的關鍵問題。這些問題包括殘疾兒童、衝突和戰爭、童工、城市化、兒童早期發展等,使其成為對影響兒童的全球趨勢最全面的分析。 2025年世界兒童狀況報告的題目是《終結兒童貧困:我們的共同使命》。 核心數據 : 每日有4.12億兒童在極端經濟貧困中醒來,每日生存開支不足3美元。在中低收入國家,超過五分之一的兒童在至少兩個關乎健康、發展與福祉的關鍵領域遭受嚴重剝奪。 報告重點: 過多的兒童生活在貧困中,缺乏經濟資源與教育、衛生等基本需求。但兒童貧困並非必然。各國已證明,當將兒童福祉列為優先事項時,改變便可能發生。當前我們需要的是:承諾落實經證實有效的策略,在多重危機交織時勇於創新,並始終如一地聚焦於每名兒童的權利。 我們的活動 在今年國際女童日(10月11日)到來之际,平等權項目發起了「兒童權利與法律」系列講座。首講聚焦:當兒童權利遭到監護人侵犯,法律應該如何保護? 長期從事兒童保護工作的資深律師李嚴以基層未成年人保護中心的視角,結合真實案例剖析現行機制的運行現狀,並通過不同地區制度比較提出完善兒童保護制度的建議。 講座的視頻和文字回放 https://equalityrights.hku.hk/post/lecture-20251009 11月20日下午平等權項目和 黄乾亨 中國法中心一起在港大法律學院舉辦了 講座 : 從「基因聯繫」到「生育合意」的轉向——中國親子關係認定司法實踐的新趨勢 講者高明月律師結合具體的案例探討了在基因聯繫逐漸弱化的大背景下,如何在多元群體家庭中貫徹實施《民法典》所確立的「兒童最佳利益原則」。 未來我們將繼續舉辦相關活動,敬請關注!
- 平等時刻|叫錯名字的紀念日,與難以命名的新型暴力
平等權年度論壇 平等時刻 Equality Moment 📅從紀念日到事件週年,分享平等權的關鍵時刻,及其相關的行動與研究。 今天,我們由名字出發,看見被忽略的暴力。 📅 11月25日 11月25日是聯合國設立的 國際消除對婦女的暴力日 。該紀念日由聯合國大會於1999年通過第54/134號決議確立,旨在呼籲全球採取行動,消除針對婦女的一切形式暴力。 日期源於紀念多明尼加共和國的 米拉巴爾姐妹 ——她們因反抗獨裁政權,於1960年11月25日被暗殺,成為全球爭取女性權利的象徵。 叫錯名字的紀念日 在中國內地,這一天更常被稱為 「反家庭暴力日」 或 「國際反家暴日」 。雖然近年已逐漸使用「國際消除對婦女的暴力日」的正式稱呼,但公眾與傳媒的焦點多仍集中在家庭暴力議題。 正如榮維毅老師在其文章 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的前世与后续——写在“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 中 所指出: 「國際社會對家庭暴力的關注,是在保障婦女人權及反對性別歧視的框架下展開的。若只聚焦於反家暴,而忽視婦女人權被侵害、性別歧視普遍存在等根本問題,那麼家暴亦無法真正消除。」 她呼籲應堅持使用「國際消除對婦女的暴力日」的正稱,因為: 反家暴只是反性別暴力的一部分, 而各種性別暴力有共同根源與治理策略,應在強調婦女人權及反對性別歧視上作更多基礎工作,而非僅「就家暴說家暴」。 16日行動 聯合國婦女署每年會發起 「16日行動」 (16 Days of Activism Against Gender-Based Violence),由 11月25日 持續至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號召各國透過立法、教育及社會動員消除性別暴力。 今年的主題是: 「為所有婦女和女童:團結起來消除數字暴力」 (UNiTE to End Digital Violence against All Women and Girls) 目標包括: 提升公眾對「數字安全是實現性別平等核心要素」的認知 推動法律改革 投資解決方案 在數字空間中讓女性的聲音被聽見 甚麼是數字暴力 以下內容來自 聯合國婦女署文章 介紹 數字工具日益被用於追蹤、騷擾及傷害婦女與女童,常見形式包括: 非自願散播私密影像(「色情報復」或裸照外洩) 網絡欺凌、引戰、網上威脅 網上騷擾與性騷擾 深度偽造(AI生成或篡改私密影像、音視頻) 社交平台上的仇恨言論與虛假資訊 「起底」/「開盒」(非自願公開私人資料) 網絡追蹤與監視 網上誘騙與性剝削 假冒身份 厭女型網絡社群 這些暴力不僅存在於網上世界,亦可能引發現實中的脅迫、身體傷害,甚至針對性別身份的殺害(女性殺害,femicide)。 研究顯示,女性遭受數字暴力的比例遠高於男性,尤其是那些在公眾或網絡空間中具可見度的人——如女性行動者、記者、政治人物、人權捍衛者及年輕女性。面對多重交叉歧視(如種族、殘障、性別認同或性取向歧視)的女性,所受影響更為嚴重。 難以命名的新型暴力 數字暴力是一種與科技密切相關的性別暴力,但不同地區與領域使用的術語並不一致。 在香港地區,常用的是 「影像性暴力」 (Image-Based Sexual Violence) 在台灣地區,常用的是 「數位性暴力」 (Digital/Online Sexual Violence) 我們可能更常使用的是網絡性暴力,但有人認為 digital/online 未能涵蓋由網上延伸至線下的暴力 聯合國婦女署的許多文件都使用了下面這個術語:“Technology-facilitated Gender-Based Violence” (TFGBV,技術助長型性別暴力) 任何透過資訊通訊科技或其他數字工具 實施、協助、加劇或擴大 的行為,且該行為已造成或可能造成身體、性、心理、社會、政治或經濟層面的傷害,或侵犯其他權利與自由,都屬於技術助長型性別暴力。 最近,我們邀請韓國講者 Sungshin(Luna)Bae 分享「N號房事件」之後韓國對此類暴力問題的應對。最初的講座介紹中,Luna使用的是「數字性暴力」(Digital Sexual Violence),但最近她決定更換這個術語的使用。 Luna指出,在韓國,「數字性暴力」通常僅指涉性影像相關罪行,範圍過於狹窄;而她的研究還包括 N號房案件、監視、脅迫、平台控制、依賴性剝削與結構性壓迫 等,因此更適合使用 技術助長型暴力 (Technology-facilitated Abuse, TFA)這一國際通用的概念框架。 她認為,術語的多樣性反映了不同文化及政策環境下的差異。她將在講座中分享選擇這一術語(Technology-facilitated Abuse)的原因。 📅 12月10日 ,讓我們期待她在講座中的深入分享。 12月10日講座 |「N號房」之後:韓國應對技術助長型暴力的法律、政策與機制革新 關於節日或是暴力的命名並不容易。 如果名稱過於狹窄,我們可能看不到全貌;過於專業,又可能難以傳播。 名字有力量,但暴力不應因語言而被隱形。 # 點亮橙色 #別為網絡暴力找藉口 注:原文發布於2025年11月25日,鏈接: https://mp.weixin.qq.com/s/jTrEdX8mmc0kz96EaHSDXA
- 年度演講|中國內地反家庭暴力,從一條婦女熱線開始
平等權年度論壇 為紀念北京世界婦女大會召開三十週年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頒布十週年,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於2025年11月29日至30日舉辦平等權論壇,年度主題為:「以法律消除性別暴力:回顧、創新與未來方向」。 論壇匯聚中國內地及港澳台地區二十餘位專家學者與實務工作者,共同聚焦法律應對性別暴力的進展與挑戰,並圍繞三大分議題展開深入探討: 分論壇A以「以法律消除性別暴力的十年回顧與反思」為題,系統回顧內地《反家庭暴力法》實施成效,聚焦不同法律機制的運行情況、不同群體的保護難點與多地社會組織的實踐經驗; 分論壇B聚焦「技術助長型性別暴力的法律應對」,分享國際與地區層面應對新型性別暴力的實踐,關注受害人的司法權益保障與援助機制; 分論壇C圍繞「北京+30與性別暴力防治的未來」,立足《北京宣言》和《行動綱領》實施三十年的背景,探討如何將國際標準轉化為在地實踐,並展望未來十年發展方向。 年度主旨演講 我們榮幸邀請到中國內地首家民間婦女機構的創始人、北京紅楓婦女心理咨詢服務中心名譽理事長王行娟老師發表主旨演講。王老師生於1930年代,自1949年起長期從事新聞工作。1988年離休後,她全身心投入民間婦女研究與賦能事業,創辦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婦女研究所(後更名為北京紅楓婦女心理咨詢服務中心),長期關注社會轉型期婦女面臨的現實問題,始終堅持研究與實踐相結合,為推動婦女權利不懈耕耘三十餘載。 王老師在演講中,深情回顧了紅楓中心推動中國反家庭暴力事業的歷程。1992年,紅楓開通全國首條婦女熱線,首次發現並服務隱蔽的家暴受害者群體,並隨後開展了中國首個家庭暴力專項調查報告。1995年北京世界婦女大會期間,紅楓主辦非政府組織論壇,借助這一國際契機,打破社會對家庭暴力話題的沈默,引入社會性別理論作為服務核心框架。此後,紅楓通過持續研究、創立「半邊天家園」社區干預模式、提供多元服務,並歷經二十餘年不懈推動立法進程,為201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貢獻了重要力量。如今,紅楓依然秉持公益初心,在資源有限的條件下堅守熱線服務,持續助力弱勢婦女的心理健康與權益保障。 儘管以線上形式發言,王老師真摯而富有力量的話語與飽滿而充滿信念的熱情,深深感染了每一位與會者。九十六歲高齡的她依然精神矍鑠,以紅楓三十七年開拓進取的歷程為主線,串聯起中國性別暴力防治史上的多個關鍵節點,激勵了來自不同年代、不同地區的同行者。 王老師的主旨演講與「回顧、創新與未來」的論壇主題高度呼應:她的親身經歷是對過去三十年中國反家暴歷程的生動回顧;紅楓中心的實踐展現了在服務與倡導中的持續創新;而她與團隊至今的堅守,則為我們指明瞭面向未來的勇氣與方向。這段演講為論壇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不僅是後續討論的重要起點,也成為鼓舞整場論壇的精神源泉。 我們希望通過分享王老師的演講視頻與文字記錄,傳遞她數十年來對公益事業的執著、對婦女賦權的熱忱,以及在艱難中依然開拓前行的探索精神。 以下為王行娟老師主旨演講的視頻與文字實錄。 演講視頻 回放 (YouTube): 演講視頻 回放 (BiliBili):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XbBpBLEQQ/ 演講文稿 中國內地反家庭暴力,從一條婦女熱線開始 一、家暴受害者,曾是隱蔽的群體 近兩年,有兩家自媒體寫過兩篇報道,一篇介紹中國第一條婦女熱線,稱「一條紅楓熱線,半部中國反家暴史」;另一篇的標題是「從一條熱線到一部法律,她們反家暴的半生」。她們講述的是紅楓婦女熱線,最早發現並服務家庭暴力受害者這個隱蔽的群體,花了20 多年的時間,促成《反家庭暴力法》出台的故事。 回顧一下90 年代初期,社會是怎樣看待家庭暴力的? 1991年1月,中國政府向聯合國提出承辦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的申請,1992年3月聯合國確認中國的承辦權,由此中國進入了籌辦世婦會的進程。全國婦聯作為非政府論壇組織委員會,開始瞭解什麼是婦女非政府組織,怎樣在政府會議召開的同時,組織世界性婦女非政府論壇。全國人大特別起草了中國第一部《婦女權益保障法》。 隨著世婦會的籌辦,家庭暴力這個外來語在中國流傳。長期以來,中國社會對發生在家庭內的暴力,稱為「夫妻打架」,「夫妻床頭打架床尾和」,不僅沒有對錯,而且是男人「齊家」的一種必要手段,「女人三天不打,上房掀屋揭瓦」;父母對子女的暴力,是「棍棒底下出孝子」,是教育子女的正當手段。公權力對這種現象是不介入的,「清官難斷家務事」,除非出現被殺害或重傷害的事件,檢察機關才會介入。對於中國社會是否存在家庭暴力現象,婦女界的高層是一再否認的,認為中國只有個別婦女遭受迫害,不存在家庭暴力的社會問題。 成立於1988年的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婦女研究所是中國第一家民間婦女組織,1996年改名為北京紅楓婦女心理咨詢服務中心。她成立的宗旨是搭建一個婦女自我教育的平台,為改革開放後出現的弱勢婦女群體,改變她們存在的依附、軟弱、自卑的弱者心理,喚起婦女主體意識的覺醒,幫助她們樹立自立自強的新思維,重新在社會上找到主體的位置。 婦女所在1992年9月2日開通中國第一條婦女熱線,用專業化的心理咨詢技術,進入婦女的內心世界,攪動她們原來的舊觀念,挖掘她們的內在潛力,提高她們的自信心,促進她們心理的成長。 在熱線開通之前,我訪問過美國,參觀過家庭暴力庇護所,認識到婦女遭受家庭暴力是世界性問題。婦女熱線開通不久,就接到受暴婦女的電話,瞭解到我們社會存在家庭暴力。同年10月1日,我國第一部《婦女權益保障法》公佈施行。我閱讀後發現這部法律沒有涉及反家庭暴力問題,於是給起草這部法律的小組組長、中國政法大學巫昌貞教授打了電話,告訴她我們接到過家庭暴力電話,《婦女權益保障法》沒有涉及這個問題。巫教授承認說,我們的確沒有考慮過這個問題,只能等到修訂時增加了。 我們同樣通過婦女熱線,陸續發現了處在隱蔽狀態的受性騷擾婦女、貧困單親母親和賣淫少女群體。 熱線開通第一年,共接到36個家暴電話。我們看到,大多是婦女挨丈夫打,挨打的婦女大多是知識女性,於是寫出第一篇家庭暴力報道:「揭開知識家庭溫情的面紗。」 我們想知道,在北京,家庭暴力的狀況是怎樣的?1994年,在北京的城市和農村,分別進行了30個受暴婦女個案訪談,瞭解受虐婦女的真實情況,據此寫出了「北京市的婦女為什麼挨打?」調查報告。調查範圍雖然有限,但它是中國第一份關於家庭暴力的調查報告,揭示了婦女遭受的暴力,主要來自丈夫,不僅有軀體暴力、精神暴力、經濟控制,還有性暴力。當時,家庭暴力是個敏感話題,志願者孫曉梅到農村訪談時就遇到阻力,當地婦聯幹部質問:為什麼要調查家庭暴力?是為了與國際接軌? 二、世婦會為反家庭暴力敞開了大門 反家庭暴力的禁區是隨著世婦會的召開打破的。 世婦會在北京舉辦,是中國婦女的頭等大事,我們積極參與到這個活動中。我們獲得聯合國經社理事會的確認,與全國婦聯等單位一起,成為中國第一批婦女非政府組織,獲得觀察員的身份,列席政府會議,有權向大會提出建議。中國非政府論壇組委會也批准我們舉辦非政府論壇,這是我國主辦的60多個非政府論壇中,唯一由草根組織主辦的論壇。 我們的論壇名為「婦女群體與社會救助」,主要討論在熱線中發現的婦女弱勢群體如何進行社會救助,其中包括家暴受害者、性騷擾受害者、貧困單親母親和賣淫少女的社會救助問題。我們是中國組織的非政府論壇中,唯一涉及家庭暴力的論壇。就在世婦會快要召開的時刻,突然被告知,論壇不許涉及家庭暴力和賣淫問題。組委會的領導在一次工作會上不點名地批評說,有的論壇專門抹黑我們的社會,討論什麼家庭暴力等問題。這個「帽子」足夠大,讓我們心驚膽戰!更為擔心的是,如果論壇刪去反家暴這個主題,會大大削弱為弱勢婦女發聲的意義。我們不知道該怎麼辦。 幸好不久出現了轉機。1995年8月7日,國務院發佈了《中國婦女發展綱要1995-2000)》,《綱要》中提到禁止家庭暴力。這意味著我國政府公開表態社會存在家庭暴力,也是第一次將禁止家庭暴力作為法律語言加以確定。《綱要》的公佈,打破了家庭暴力的禁區。非政府論壇組委會改變了態度,不僅同意我們談家庭暴力,而且決定要專門組織一個反家庭暴力的論壇,請我們去指導。賣淫問題仍然不行。 我們的論壇舉行時,氣氛特別熱烈,很多國外的朋友參與了討論,就如何制定法律,幫扶弱勢婦女群體,提了很好的建議。新華社為論壇發了通稿:「給弱女子一份愛心」。賣淫問題只做了書面發言。 隨著世婦會通過《北京宣言》和《行動綱領》,反對對婦女的一切暴力成為了12個重點關注領域,中國社會反家庭暴力的大門由此打開。群體性的反家庭暴力活動在婦女界以及社會各界中展開,聲勢越來越大。有的地方政府在當地婦聯的推動下,率先制定地方性的反家暴法律或法規,形成一個自下而上推動國家立法的浪潮。 三、世婦會送來了社會性別理論 對紅楓來說,世婦會最大的收穫是送來了社會性別理論,這是我們多年尋尋覓覓,才找到開啓女性心扉,喚起女性主體意識的鑰匙。 婦女熱線在1992年開通時,是以羅傑斯人本主義咨詢理論作指導思想。它倡導以人為中心,對來話者無條件積極關注、理解與共情。運用這個咨詢理論收到好的效果,很多來話者是哭著打來電話,笑著掛上電話的。但是也有來話者不滿意,主要是一些看似婦女日常生活中的家庭糾紛,如家庭暴力,主流社會的認識是夫妻打架,沒有對錯,實際上反映了家庭關係性別的壓迫和控制。咨詢員若遵循社會公認的「家庭為本」、「家和萬事興」原則咨詢,就等同於贊成或默認了主流社會的價值觀,維護和踐行以男權為中心所制定的社會規範和行為準則,無法對家暴受害者給於理解和支持。特別是在咨詢中忽視了社會環境的因素,把家庭暴力看做是個人內心的問題,做出責備受害者的錯誤判斷,更讓受害者受到二次傷害,繼續忍受痛苦和壓迫。這樣的咨詢是不能為婦女服務的。 當時我們接觸不到女性主義咨詢理論,又是第一家運用心理咨詢技術對婦女進行心理救援,怎樣接聽家庭暴力電話,沒有經驗可循。我不得已創造了一個新詞「婦女意識」,要求咨詢員處理有關婦女權益的電話,特別是家庭暴力電話,要有婦女意識,要站在婦女的立場上,為婦女撐腰,啓發她們的自覺,幫助她們走出困境。1994年從香港學到了「婦女為本」,又倡導志願者要有「婦女為本「觀念。直到世婦會,我們才找到了社會性別理論,找到了幫助弱勢婦女擺脫傳統舊觀念,樹立主體意識的理論和方法。 社會性別理論給了我們全新的視角,幫助人們解決一個長期困擾的問題,這就是女人是怎樣成為受壓迫者的?不是由於生理的原因,而是社會制度和為這個制度服務的社會文化造成的。用這個理論可以幫助咨詢員認清女性受壓迫的根源,抓准了靶目標,從根本上撬動當事人的傳統觀念。於是我們將婦女熱線的理論基礎修改為:社會性別+人本主義。對咨詢員進行社會性別理論培訓,從而使熱線咨詢更好地為婦女服務。時至今日,社會性別理論已成為紅楓中心服務的理論基礎,它像一根紅線貫穿在所有為婦女服務的項目中。 四、研究家暴問題 創新服務模式 世婦會為我們打開了世界的大門,在與國外婦女非政府組織的交流中,學到了很多有用的經驗。在反家暴方面,我們是在兩條戰線上作戰。 第一條戰線是以熱線作為基地,研究受暴婦女的狀況和需要,開展對受暴婦女的綜合性服務。 從1992年開始,我們就收集熱線中家庭暴力的案例和數據,加以研究。至今以熱線電話為主開展大型的研究課題有13項,舉辦過多個家庭暴力專題論壇和研討會,1998年出版了第一本家庭暴力書籍《圍城內的暴力——毆妻》,獲得了陳雪梅優秀圖書獎。2017年編寫了《家庭暴力熱線咨詢手冊》。 研究的範圍是全方位的,包括家庭暴力的現狀、形式、特點和成因,受暴婦女的行為模式和心理特徵。涉及受暴婦女為什麼不離開?是什麼阻礙她們的選擇?受暴婦女的需要是什麼?我們特別研究了性暴力對婦女的嚴重傷害,揭示了很多女性殺人犯罪的主因,是無法忍受性的摧殘。我們研究過庇護所問題,為什麼大陸的庇護所門前冷落?我們研究了施暴者,他們為什麼施暴?施暴者的人格特徵,對施暴者進行矯治教育的心理學基礎。我們研究了婦女熱線在婦女權益的保護和家庭暴力個案的司法干預問題,創建了「受暴婦女幫助模型」。我們進行過家庭暴力趨向性研究:「反對家庭暴力,中國還能走多遠?——一個婦女NGO的視角」。 我們在研究的基礎上,對來話的受暴婦女開展綜合性的服務。根據受暴婦女不同的狀況和需求,提供個性化服務,服務內容包括電話咨詢、面詢、團體輔導、多機構協作、危機干預等方面。2004年開通了反家暴專線。 我們最有創意的一項活動,就是創建了半邊天家園模型。這是在1998年,我們注意到很多婦女在電話中抱怨,過去家庭出現問題,單位都管,現在不肯管,社區也不管,投訴無門。我們研究這種現象,發現這是由於社會轉型出現的社會新問題。過去是單位辦社會,家庭出現問題都找單位解決。改革開放後,單位職能轉變,原來承擔的社會服務職能轉移到社會,主要是居民生活的社區,形成單位人向社區人的轉變。另外,一些單位的關停並轉,很多人失去了單位,成為社區人。從農村流入的流動人口,是社區的新成員,她們家庭出現問題,只能找社區解決。但是 ,社區的支持系統沒有承擔起這個責任,家庭有事找不到人管的現象就發生了。我們認識到,弱勢婦女聚集在社區,家庭問題也集中在社區,要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必須進入社區,強化社區的干預系統。在德國波爾基金會的支持下,紅楓成立了「家庭問題社區干預」課題,收集400個這方面的熱線個案進行研究,研究成果以《在社區,誰管家庭問題?》為書題正式出版。 在研究基礎上,我們設計了家庭問題社區干預模型,模型定名為半邊天家園。2001年到2003年,與天津市婦聯合作,在河北區鴻順里街道進行實驗,2004到2005年,又在5個社區進行推廣。 這個模型,集合了紅楓多年積累的成功經驗,是模型創新的主要元素。它以家庭暴力為切入點;以婦女為本為理論基礎;以社會性別觀念作為整合社區關係的准則;以社區為基點,在社區建立一個獨立運作載體;以專業化的婦女社會工作模式開展工作;引入志願者制度;將心理咨詢與法律服務進入社區,開通半邊天家園熱線。在這個基礎上,將社區內有關的政府支持系統、社區的社會支持系統和個人的支持系統,三方面的支持系統整合起來,建立社區新的支持系統。社區支持系統的作用得以強化,以婦女為本為原則,及時、公正處理家庭問題。婦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得到提升,家庭暴力的發生率顯著下降,很多家庭問題不出社區就得到解決。變化最大的是婦聯組織,改變了原來機關化、行政化的工作作風,眼睛開始朝下,關注弱勢婦女人群的需求,婦聯工作出現革新的氣象。2005年出版的《在社區中賦權婦女》,記錄了半邊天家園成功的經驗。 這個原本為反家庭暴力建立的婦女社會工作模型,被天津市政府作為構建和諧社會的新支點,在2007年召開推介大會,要求用5年時間,在天津全市3000多個城鄉社區,實現全覆蓋。全國婦聯把半邊天家園確認為全國婦聯最優秀的品牌。在2010年,全國婦聯發文以婦女之家的名義,在全國婦聯繫統中推廣,認為婦女之家是基層婦女群眾工作的前沿陣地,是新時期婦聯組織形態的創新,是聯繫、凝聚服務基層婦女最好的抓手。 五、為反家庭暴力立法,奮鬥了20多年 紅楓第二條戰線是推動反家庭暴力立法,用法律確立婦女的人格尊嚴、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從1992年發現第一部《婦女權益保障法》中沒有反對家庭暴力的條文起,我們就萌生了要為反家暴立法的想法。95 世界婦女大會召開時,我們利用獲得咨商資格、可以向大會提出建議的機會,提交了第一份意見:「對弱勢婦女群體進行社會救助」,其中包括家暴受害者。 我們最初的工作是倡導在《婚姻法》和《婦女權益保障法》中,增加反家暴和反性騷擾的條文。2000年全國人大決定修訂《婚姻法》,我們通過全國政協委員,向全國政協提交提案,建議在《新婚姻法》中增加反對家庭暴力和性騷擾的內容。2004年我們遞交了制止家庭暴力的提案。2005年全國人大決定修訂《婦女權益保障法》,我們又通過全國政協委員提出將反對家庭暴力和性騷擾,寫進新法律中的提案。我被邀請出席全國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召開的《婦女法》修訂聽證會,直接反映受暴婦女的聲音。我是到會者中唯一一個非法律出身的參會者。 2010年後,全國婦聯大力推動制定反家庭暴力法,紅楓積極參與行動,先後遞交過三份關於防治家庭暴力立法的意見。其中,在2014年底,國務院起草了《防治家庭暴力法(草案)》,公開徵求社會各界意見。我與法律志願者王凱戎奮戰了幾個日夜,寫出了上萬字的立法意見書,對這部法律逐條提出意見和建議,發送到國務院。 2016年《防治家庭暴力法》終於正式施行。我們從1992年就盼望反家庭暴力立法的願望,終於得以實現,喜悅的心情是無法形容的。為反家暴法出台,我與同時代的很多女性,竭盡了二十多年的精力。自媒體「從一條熱線到一部法律 她們反家暴的半生」的作者,採訪了5位為此奮戰的女性,平均年齡70 歲,有的人從中年步入老年,稱她們用半生反家庭暴力,並不為過。 事實上,紅楓不僅關注家庭暴力的立法,也關注其他弱勢人群的法律保障。紅楓先後給全國人大、全國政協和領導機構提交過22項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建議,涉及到性騷擾受害者、貧困單親家庭、女職工就業平等、流動家庭教育、女童性侵害、失獨家庭等的權益保障問題。2009年,紅楓還向全國人大提交過一部「工作場所防止性騷擾法(草案)」,這是紅楓與浙江省和廣東省的兩家研究組織合作,在三地進行工作場所性騷擾狀況調查研究基礎上,起草的法律草案,由北京法律專家共同參與修訂完成。 反家庭暴力法出台只是行動的第一步,還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在2016年,我們又向全國政協提交了「出台反家暴法司法解釋的建議」。 家庭暴力還在發生,反家庭暴力法還需完善,紅楓仍然行動在反家庭暴力的進程中。 六、希望在未來 紅楓是一家民間婦女組織,一切經費要自籌。紅楓的很多研究項目和服務項目是在沒有項目經費的支持下進行的。每一步都走得很艱難。 1992年熱線剛開通時,心理咨詢在社會上是一片荒蕪,沒有多少人知道什麼是心理咨詢,全國僅有兩家大學設立了心理學系。我們把從國外引進的心理咨詢平民化,普及化、本土化,開通婦女熱線,為弱勢婦女服務,是非常具有創新性、前瞻性的行為。30多年後的今天,社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一方面是全國患抑鬱症的人口達到9500萬,其中一半是學生,另一半的三分之二是女性;另一方面是一個龐大的心理咨詢市場已經形成, 年收入達到600多億,但是這個市場被資本裹挾,主要為付得起費的人群服務,處在弱勢境地的婦女人群得不到應有的心理救援。 在公益界,婦女的項目很難得到支持。心理咨詢方面的項目、家庭暴力的項目更是無法在招標清單中找到。婦女熱線包括反家暴專線,已經3年沒有申請到項目經費,是紅楓的工作人員和熱線的志願者,以頑強的毅力和用生命影響生命的紅楓精神,堅守在崗位上, 讓婦女熱線和反家暴熱線繼續開通。 可喜的是,國家已經重視婦女心理健康問題。在剛公佈的十五個五年規劃中,有兩處提到婦女,第一處是堅持男女平等國策,保障婦女合法權益;第二處是加強婦女兒童健康服務,並提出要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危機干預機制。我完全相信,對弱勢婦女的公益性心理咨詢服務,在今後五年,會有較大的發展,婦女熱線也會在提高婦女的心理健康水平上,發揮出更大的作用。 感謝王行娟老師和紅楓中心提供完整講稿和發言內容總結。 WeChat: 港大法律平等权论坛聚焦性别暴力防治 王行娟发表主旨演讲 WeChat: 中国内地反家庭暴力,从一条妇女热线开始
- 講座回放|監護困境兒童保護機制的挑戰與完善—來自基層未保中心的觀察
兒童權利與法律系列講座 Children’s Rights and Law Lecture Series 監護困境兒童保護機制的挑戰與完善——來自基層未保中心的觀察 Challenges and Solutions in Protecting Children in Guardianship Difficulties: A Grassroots Perspective from a Child Protection Center 講座簡介: 監護困境兒童,是指因家庭監護缺失或不當而遭受虐待、遺棄、意外傷害等,導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或侵害的未成年人。自2015年《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實施,中國內地在法律和實踐層面探索專門處理機制,並在2021年《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中明確政府、群團組織及村(居)委會的責任。然而,實踐中仍面臨程序主導機關不明確、干預機制薄弱、制度落地難等問題。本講座中,長期從事兒童保護工作的資深律師李嚴,以基層未成年人保護中心的視角,結合真實案例剖析現行機制的運行現狀,並通過不同地區制度比較提出完善兒童保護制度的建議。 講者: 李嚴 律師 深圳市福田區維德法律服務中心與福田區未成年人保護服務中心執行主任,深圳市律師協會教育與未成年人保護專業委員會主任,深圳市民政局未成年人保護專家庫及福田區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專家庫成員,「兒童守望者」民間法律援助項目發起人。 講座時間: 2025年10月9 日(週四) 19:00-20:40 (香港時間) 背景介紹: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發展歷程 我是深圳市福田區維德法律服務中心的執行主任。我們是一家公益法律服務組織,從2013年成立到現在,有近3000名志願律師通過我們的平台提供了約10萬小時的公益服務。 基於這個背景,政府邀請我們參與運營兩個未保中心:先是2021年運營福田區未成年人保護服務中心,然後在2024年又接手了福田區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這兩個中心不太一樣,稍後會講到。正因為同時運營這兩個中心,我們得以從基層視角深入觀察監護困境兒童的保護工作。 可能有些朋友不太清楚「未保中心」是什麼。它全稱是「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歷史不長,大概20年左右。它最初是在2006年左右,為應對當時全國高達100萬到150萬的流浪乞討兒童問題而設立的。到2011年「十一五」規劃結束時,全國90%以上的地級市都有了流浪兒童救助中心。 2013年後,流浪兒童數量大幅減少。恰逢那時發生了幾起引起社會關注的監護侵害極端案件,比如2014年的「徐州案」——父親性侵女兒多年。這類案件理論上可以啓動撤銷監護人資格程序,但當時一例都沒有,因為孩子撤銷監護權後無處可去。 於是在2014年底,兩高兩部出台了《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監護侵害意見》),並在2015年元旦實施。這份文件至今都非常重要,它明確規定民政部門必須設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為受害兒童提供臨時庇護。「徐州案」也成了該文件出台後,全國第一例撤銷監護人資格的案子。 從此,「流浪兒童救助中心」逐漸轉型為「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它的任務從前十年的服務流浪乞討兒童,轉向主要服務困境兒童。2016年國務院出台了兩份重要意見,關注農村留守兒童和城市困境兒童。2019年又將兩者合併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的意見》,進一步明確了長期監護由兒童福利院承擔,臨時監護職責則由未保中心承擔。 2021年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以下簡稱《未保法》)確立了三級服務體系:區一級、街道一級、社區一級。區的未保救助中心是區一級服務體系的樞紐,負責臨時監護、監護評估、個案會商,並指導街道和社區的工作。 而我們運營的「福田區未保服務中心」又比較特殊,它不屬於民政這個傳統體系,而是深圳先行先試的實驗項目,直接按照《未保法》的功能設計,在「依法治區委員會」的框架下運作,旨在發揮黨委的統籌協調作用。去年,我們把民政體系下的那個救助保護中心也接手運營了。所以我們現在在福田很獨特,同時運營著兩個中心,福田區的未保重點疑難案例我們基本上都參與了處理。 什麼是監護困境兒童,他們的保護個案有什麼特點? 依據2016年國務院《關於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意見》,監護困境兒童是指因家庭監護缺失或監護不當,遭受虐待、遺棄、意外傷害、不法侵害等,導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或侵害的兒童。這個定義本身有不夠清晰明確的地方,我們後面會談到。 我先講一個典型案例,大家就明白了。女孩小雲,從小被抱養,跟著養父生活,小學五年級就輟學了。14歲時,她被養父家的一個親戚猥褻。她向養父求助,養父不但不理,還責罵她。後來,一位疼愛她的遠房阿姨幫她報了警。 案件進入刑事程序後,檢察機關轉介到我們未保中心。我們為她提供了這些幫助:申請法律援助、申請司法救助金、提供臨時生活照料等等。因為案發後養父離家不管她了,我們還啓動了撤銷其養父監護人資格的民事案件。 最終,性侵者被判6年徒刑,小雲獲得8萬元司法救助金,養父的監護權被撤銷,法院指定那位阿姨成為她的新監護人。她們回到了阿姨家鄉生活,小雲每月還能拿到1000多元的生活補貼,開始了新生活。 從這個案子可以看到,小雲就是因為家庭監護不當而遭受不法侵害的典型。她的個案其實分兩條線:一是司法保護,打擊犯罪的刑事案件;二是監護困境兒童保護個案。後者關注的核心是,當家庭監護失靈時,如何啓動國家親權,為她提供國家監護,確保她能安全成長到成年。這類案子需要法律、社工、心理三方協同,而不是單純的刑事代理。 監護困境兒童保護機制現狀 那麼,國家目前為監護困境兒童提供了哪些保護機制呢?主要有三類,但都還不完善。 第一類是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機制。 依據是2018年最高檢的《關於全面加強未成年人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見》。在辦案中發現的困境兒童,如果遭受了性侵、監護侵害等身體傷害,或者沒有監護人、監護人沒能力等,檢察機關可以依申請或依職權提供心理治療、安置、臨時照料、指定監護人等救助。發放救助金由刑事申訴部門管,但救助方案的執行是未檢部門負責。小雲的案子就是從這條渠道進來的。我們在福田的很多個案都來自檢察院轉介。 第二類是監護侵害處理機制。 這就是兩高兩部2014年底出台的《監護侵害意見》。它規定了監護侵害行為,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下簡稱監護人)性侵害、出賣、遺棄、虐待、暴力傷害未成年人,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違法犯罪行為,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以及不履行監護職責嚴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行為。它的處理流程分五步: 1、舉報收案:公安機關收到舉報後立即出警制止不法行為,同時進行收案評估——是否符合公安機關的刑事立案標準或治安處罰行政立案標準。 2、調查處置:立案後,公安機關針對監護侵害事實展開調查,追究監護人的刑事責任或行政責任;情節特別輕微的給予批評教育並通報村(居)委員會。 3、緊急安置與臨時監護:公安機關在出警過程中,如果發現未成年人身體受到嚴重傷害、面臨嚴重人身安全威脅或者處於無人照料等危險狀態的,應當將其帶離護送至其他監護人或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予以臨時緊急庇護和短期生活照料。 4、結案會商:對於已立案的案件(含緊急安置與臨時監護案件),未成年人救助機構將會同公安機關、未成年人所在村(居)委會、學校、親屬等召開會議,綜合各種因素共同決定未成年人的最終安置問題。 5、最終安置:同時滿足「危險狀態不復存在」且「監護人可以正確履職」的條件,未成年人可以回歸家庭。否則未成年人救助機構針對符合第三十五條的情形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銷監護人資格的申請。 這個《監護侵害意見》在當年是開創性的,但現在看來有不足。最大的問題是,如果案子卡在中間——危險沒完全解除,監護人又沒到被撤銷資格的程度——該怎麼辦?沒有規定。而且,大多數案子最終理想狀態是回歸家庭,但中間地帶的干預是空白。 而且在實踐中,我們通常無法啓動這個流程。我舉幾個我們遇到的實際案例: * 案例1(小帥,11歲): 從兩三歲起遭父親家暴,用繩子勒脖子,用鋼管、鍋鏟打,經常被迫在外流浪,住商場、停車場。但因為每次傷情不重,報警後警察多是訓斥了事。 * 案例2(小非,9歲): 經常被媽媽剝光衣服推出家門,或反鎖在陽台,強迫在小區裸跑。在學校出現喝馬桶水、用小刀割手等怪異行為。這是典型的精神虐待,但對照《監護侵害意見》的定義,找不到明確適用的條款。 * 案例3(明仔,15歲): 與父親搶手機時頭部著地,顱骨斷裂,醫生建議住院,父親以沒醫保為由拒絕。這是嚴重的疏忽照顧,但同樣難以啓動程序。 * 案例4: 父親是外賣騎手,母親吵架離家,留下2歲9個月和4個月大的兩個孩子獨自在家,無人照料,環境惡劣。 大家看,這四個案例,如果放在兒童保護體系健全的國家地區,都足以觸發緊急安置等監護干預措施了。但在我們這裡,卻都難以啓動《監護侵害意見》的立案程序。第一個案子確實有暴力傷害,但警察會認為傷並不是很重,達不到刑事立案或治安處罰法立案的標準。第二個案子孩子的身上並沒有傷,他就是被迫裸跑,但這是精神虐待行為,而且孩子已經有應激反應了,心理已經出現異常了,但它是不是在監護侵害的定義裡頭?我好像沒有哪一個是可以適用得了的。第三個案子,孩子應該送去醫院,但是沒有。但這種情況在監護侵害定義里應該放在哪個類別?可能兜底這個,「不履行監護職責嚴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但是通常這種兜底的條款你在實際上想引用還是蠻難的。第四個是疏忽照顧的情形,法律里規定非常模糊,對於未有實際傷害但存在風險這個是很少觸及的,或者即使有比較原則性的規定,但真正要適用起來是有困難的。 第三類是監護干預機制。 核心法律依據是2021年《未保法》第九十二條,規定了七種可採取臨時監護的情形。這七種又分三類: 1. 監護人暫時不明(如流浪乞討、下落不明)。 2. 監護人有但因客觀原因(如被隔離、服刑)或主觀原因(拒絕、怠於履行職責)不能履職。 3. 監護人教唆孩子犯罪,或孩子遭受監護人嚴重傷害、面臨人身安全威脅,需要被緊急帶離。 這裡的關鍵問題是:誰來認定孩子屬於需要臨時監護的情形?法律法規層面沒有明確規定。深圳出台了《臨時監護工作規範》,但在最終稿里,民政部門的「認定」職責被模糊化了,只說需要公安或街道出具的文件。 這裡特別要講一下緊急安置,也就是把孩子從危險環境里帶離這個關鍵動作。相關的規定在《監護侵害意見》、《反家庭暴力法》和《未保法》里都有,但措辭不一,有的要求「身體受到嚴重傷害」,有的沒提「身體」,有的沒提「嚴重」。公安機關在實際操作中,主要依據《監護侵害意見》,而它對於精神虐待和疏忽照顧的規定很不明確。 這就導致在實踐中,緊急安置的啓動極其困難。問題在於: 1. 啓動主體單一: 只有公安能啓動。 2. 權責不合理: 公安既是申請方、決定方,又是執行方。 3. 專業能力不足: 尤其在非少年警務的情況下,公安缺乏兒童風險評估的專業能力。它可能只看當次出警的皮肉傷,但沒有檔案和跟蹤,不知道這是第8次家暴,可能第9次就會出人命。 現存問題的剖析 通過上面的案例和機制分析,我們可以看到當前體系存在幾個核心問題: 第一,定義和標準不統一,而且與國際不接軌。 我們現在的定義,比如「監護缺失」、「監護不當」、「監護侵害」,都是從監護人的失職狀態出發的。大家看屏幕,這是童小軍教授梳理的,各種「監護不當」、「監護能力不足」等類型有56種之多。但如果我們看香港、台灣地區,或者國際通行的標準,他們是從兒童遭受的傷害行為來定義的,主要分四大類: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和疏忽照顧。 比如台灣的指南里,對「精神虐待」的定義就包括辱罵、恐嚇、威脅、漠不關心等,導致兒童在發育上受到明顯傷害。像我們案例里被逼裸跑的小非,就符合這個定義。 我們的話語體系是「監護本位」,關注家庭責任和監護人是否失職;他們是「權利本位」,核心是兒童權利不可侵犯,不管你是誰。這沒有絕對的對錯,是由不同文化和發展階段決定的。但他們的定義更清晰,更容易讓基層兒童工作人員去識別和操作。 第二,主導單位不明確,「九龍治水」,沒有總管。 我們來看看這三個渠道: 1. 檢察院主導的司法救助,前提是得有刑事案件。 2. 公安主導的監護侵害案件,前提是得能刑事或行政立案。 3. 監護干預則更複雜:監護缺失的,民政可以管;監護侵害需要緊急帶離的,又得等公安;撤銷監護權,很多單位都能申請,但那往往是嚴重案件的最後手段;人身保護令和強制家庭教育指導,也通常需要先有司法案件。 問題就在於,沒有一個部門被賦予足夠的權力,去統籌處理那些未能進入到司法程序,但又確實需要幫助的兒童保護個案。《未保法》說由民政牽頭協調,但現在最新修訂又改成了「政府負責婦女兒童工作的機構」。兒童保護類個案如何處理?由誰處理?處理決定?如何執行?由誰執行?至今沒有定論。 第三,辦案流程不順暢,關鍵環節卡住了。 我們對比一下香港、台灣等地的成熟流程:強制報告 → 兒童保護機構受理 → 調查評估 → (必要時)緊急安置 → 後續干預。整個過程,兒童保護機構是核心,擁有行政權力,警方負責刑事案件的處置,在兒童保護案件流程中是協助角色。緊急安置通常由法院下令,權責分明。 反觀我們,最大的卡點就是「緊急安置」。啓動主體只有公安,它沒有評估兒童監護風險的專業能力,又擔著重大的責任,自然不願輕易啓動。而「臨時監護的認定」這個環節,法律規定不清,流程常常就在這裡斷掉了。 第四,配套措施非常不健全。 1. 監護監督評估機制缺失:我們既然把介入重點放在監護人是否失職上,就必須有能力去動態評估和監督監護人的監護能力,但這個機制很不完善。 2. 親職教育力度不足:改變一個家長根深蒂固的教育觀念,上一兩次課根本沒用。需要長期、專業的投入。 3. 臨時監護形式單一:孩子只能進未保中心,那是機構,不是家。缺乏寄養家庭等更人性化的選擇。 4. 資金和專業人員投入不足: 這是根本問題。到2024年底,全國2846個縣級區劃,只有633個未保機構,覆蓋率不到23%。我們雖然有幾十萬兒童主任,但90%以上是兼職,專業性不足,也通常沒有工作補貼。 對監護困境兒童保護機制的完善建議 參考境外的經驗,很多好的做法我們是可以直接借鑒的。比如: * 緊急安置 :可以改為由法院主導審查並下發「安置令」,或者像台灣一樣,授權給政府的社工員,在緊急情況下有權先安置孩子,72小時內再申請法院裁定。 * 利用現有工具 : 也可以考慮拓展「人身安全保護令」的適用範圍,讓它不僅能令加害人離家,也能在極端情況下讓孩子暫時離開危險家庭。 具體來說,我的建議是: 1. 立法與定義接軌: 迫切需要在法律層面明確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和疏忽照顧的定義,讓基層未保工作者有法可依。 2. 明確主責部門:必須確立一個強有力的主導機構,賦予其統籌協調、調查評估的權力。 3. 標準化流程: 制定全國統一、標準化的個案處理流程和評估工具。 4. 引入司法審查: 將緊急安置等重大干預措施納入司法審查範圍,確保程序公正。 5. 健全配套: 建立監護監督評估制度、發展多元臨時監護模式、加大對親職教育和基層隊伍的資金與專業投入。 最後,觀念和投入是根本。 我們常聽到「孩子是父母的私有財產」、「打罵是家務事」,甚至「我們小時候都是這麼被打過來的」這種觀念。必須通過宣傳,改變這種社會共識。 同時,要算清一筆大賬:現在兒童數量在減少,如果前期不對他們進行投入,等到問題爆發(比如未成年人犯罪率上升),未來社會將付出更大的代價。我們國家有強大的基層服務網絡和組織能力,這是巨大優勢。只要在資金和專業人力上加大投入,把現有的網絡和人員用好、賦能好,中國的兒童保護工作完全可以做得比很多國家都好。 結語:過去十年的進步與未來十年的展望 過去十年: 最大的進步是把服務體系搭建起來了。從無到有,建立了未保中心、設置了兒童主任,服務網絡一直延伸到社區。雖然還有很多不足,但骨架已經搭好了。 未來十年: 我充滿信心。兒童事業現在是「藍海」,政府高度重視,人口結構變化也是推動力。我相信,只要按照國家既定的發展路線圖,持續加大投入,尤其是在福利和保護領域(過去更多投入在健康和教育),同時全社會形成保護兒童的共識,十年後我們一定會做得非常好。 影片回放 (YouTube): 影片回放 (BiliBili):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wtqfBfECF 01:43 背景介紹: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發展歷程 11:33 什麼是監護困境兒童,他們的保護個案有什麼特點? 17:19 監護困境兒童保護機制現狀 42:11 現存問題的剖析 1:06:51 對監護困境兒童保護機制的完善建議
- 香港法律制度簡介
【出版】香港法律制度簡介 粵港澳大灣區的法律制度融合備受理論和實務屆的關注。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平權在線在2023年接待和協助了來自大灣區的律師,促進內地與香港律師交流和討論與婦女兒童權利密切相關的家事法律問題。鑑於大灣區乃至內地各省市律師了解香港法律制度以利跨境法律實務的需求,平權在線推出《香港法律制度簡介》,以饗讀者。 目錄 第1章:香港的法律制度 ... 2 第2章:香港法律的來源 ... 3 1. 《基本法》... 3 2. 條文法... 3 3. 普通法... 3 4. 衡平法... 4 5. 國際法... 5 第3章:司法機構 ... 6 1. 各級法院... 6 2. 訴訟過程... 6 a. 語言... 6 b. 民事訴訟... 6 c. 刑事訴訟... 8 3. 法律專業... 10 4. 司法覆核... 11 a. 違憲審查... 11 b. 行政覆核... 12 第4章:行政機構 ... 13 1. 律政司... 13 2. 法律援助... 13 a. 法律援助服務... 13 b. 當值律師服務... 14 第5章:立法機構.. . 15 1. 立法會議員產生方法... 15 2. 立法過程... 16 第6章:其他機構 ... 17 1. 平等機會委員會... 17 2. 法律改革委員會... 19 第7章:法庭旁聽注意事項 20 下載《香港法律制度簡介》,請按以下鏈接:
- 步步為營—中國LGBT人群的權利倡導
2021年1月,我們有幸邀請到了耶魯大學法學院蔡中曾中國中心的高級研究員Darius Longarino分享了他最新完成的中國性/別少數權利現狀的報告:《步步為營——中國LGBT人群的權利倡導》。 本文為上述報告的摘要。 (圖片內容:一簇綠植的後面,兩個女孩依偎著坐在一起,背上披著一面彩虹旗) 01 — 引言 2020年底,耶魯大學法學院蔡中曾中國中心的高級研究員Darius Longarino發布了其剛完成的中國性/別少數權利現狀的報告 《步步為營——中國LGBT人群的權利倡導》 (以下簡稱“ 報告 ”)。 該報告從歷史研究角度出發,系統地總結了法律政策對中國LGBT群體生活的影響,並闡述了中國LGBT運動在法律平權方面所做的種種努力。對於中國同志運動的研究者、倡導者,以及關注同志運動的媒體而言,報告提供詳實了的中國同志運動信息可供參考。 報告主要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為法律政策與LGBT群體生活之間的聯繫,描述了現有法律和政策以何種方式和程度影響LGBT社群的生活;第二部分則為中國LGBT運動的未來,在總結中國LGBT倡導者和盟友推動法律改革的基礎之上,展望LGBT運動可能發展的方向。 02 — 法律政策與中國LGBT群體生活的聯繫 從法律政策角度探討對LGBT社群生活影響的主要考慮在於法律對公民生活影響程度之廣。 對LGBT群體而言,好的法律可以認可LGBT社群,明確LGBT社群應得到平等的對待和平等的福利,並與順性別/異性戀的公民享有同等權利和尊嚴;而不良的規則與政策卻可以成為壓制LGBT群體的工具,如把同性性行為入罪化,或不允許傳播關於LGBT內容;法律也可以變相歧視LGBT社群,如當LGBT群體在社會遭到歧視和暴力時,缺乏相應的保護機制。 因此,法律可以成為反映特定區域LGBT群體生存環境的風向標,法律與政策對LGBT群體的態度很大程度上影響LGBT群體的社會處境,以及平權運動的方向與艱難程度。 官方對LGBT社群的總體態度 有說法認為,政府對LGBT的立場是“不支持,不反對,不提倡”。但從實際來看, LGBT問題在官方是處於被忽視的狀態的。 中國官方認為LGBT問題仍是一個非常邊緣化的議題,因此缺乏針對這一問題的統一的政策。 在這種大環境下,官方對於LGBT群體的態度存在矛盾和不一致。這種不一致在上世紀的執法過程中已有所顯現。 1997年以前,同性性行為常被公安部門解釋為觸犯了當時《刑法》中的“流氓罪”; 1993年,公安部發布了一份通知(公通字( 1993 ) 62號),取締了同性戀文化沙龍“男人的世界”,通知中使用了大量諸如“同性戀活動扭曲人性,違反社會公德”等污名化的表述,並建議各地方公安部門以刑罰或者勞動教養的方式對同性戀進行懲戒。 但在其他場合中,中國官方對LGBT的態度並沒有如此極端,如1991年,安徽省的一位父親因其女兒有一位同性伴侶而去派出所舉報。該案件經當地警察謹慎調查和研究後上報到安徽省公安廳,安徽省公安廳的答复則是:在當時我國法律並沒有關於同性戀和同性戀責任問題明文規定的情況下,不宜對該問題進行受理,也不宜流氓行為給予治安處罰。 1997年《刑法》修訂時將“流氓罪”從罪名中刪除,這一舉措通常被媒體視為中國政府將同性戀“去罪化”的標誌。 近幾十年,法律政策的巨大變化並沒有讓官方對LGBT問題的矛盾性有所削減。 我們可以聽到官方在一些場合中對LGBT群體表達的支持性聲音,如2014年以來,中國代表團在聯合國會議與活動中,至少五次作出了支持LGBT社群的聲明(報告第23-24頁),一位代表曾在一次活動中坦白地承認,“ LGBTI人員在社會上的接受度,以及TA們在就業、教育、健康、家庭等方面遇到了一些現實問題,是一個需要認真注意的事項。” 但大多數情況下,官方在LGBT問題上釋放出來的信號是不夠友好的,如幾乎未有國內官方媒體報導上述支持LGBT社群的官方聲明,又如2015年的《電視劇內容製作通則》和2017年的《網絡視聽節目內容審核通則》均將同性戀內容解釋為應該刪除的所謂“色情”和“性變態”的內容。 以下從報告中選取的幾個代表性的法律領域對LGBT問題依然存在歧視與忽視。由於這些領域與LGBT群體的生活緊密相關,因此現有法律政策給LGBT群體造成了直接的、或者長遠的負面影響。 一、醫療健康與性別認同 中國官方對LGBT立場的不一致首先體現在醫療領域。 第一個體現在於中國尚未完全將同性戀去病理化。 2001年中國精神疾病分類方案第三版( CCMD-3 )中依然存在“性指向障礙”的概念,認為同性戀和雙性戀“從性愛本身來說不一定異常。但某些人的性發育和性定向可伴發心理障礙,如個人不希望如此或猶豫不決,為此感到焦慮、抑鬱,及內心痛苦,有的試圖尋求治療加以改變。這是CCMD-3納入同性戀和雙性戀的主要原因。 ” CCMD-3對同性戀和雙性戀含混不清的病理性描述不僅使得很多心理諮詢師將這一解釋當作“治療”對自己的性取向感到不適的來訪者的藉口,更是導致了相關問題司法實踐的不一致,如2014年首起“同性戀扭轉治療”案中,法院支持了作為同志的原告的訴請,並在判決中明確表示同性戀並非精神疾病;而在近期作出的“'同性戀是心理障礙'教材案”二審結果中,法院再次判決原告(上訴人)西西敗訴,並認為教科書中關於同性戀是病的表述屬於“認知性分歧”,不構成客觀的錯誤(即知識性差錯)。 另一個體現在於性別重置手術嚴苛的手術要求。 按照2017年版《性別重置手術管理標準》的規定,如果跨性別人士希望接受性別重置手術,無論其年齡有多大,其都需要取得家庭成員的批准,同時還需要被診斷為“易性症”(注:“易性症”的條件之一是“性愛傾向為純粹同性戀”)。 嚴苛的性別重置手術條件給跨性別人士帶來的障礙不僅限於實際實施手術的不可操作性,當這種困難與其他領域的不友好政策結合在一起,就構成了新的歧視,如在跨性別社群未能或不願進行性別重置手術的情況下, TA們很難直接變更身份證上的性別;即使公安系統給跨性別人士的身份證做了性別變更,也有多起案例表明變更畢業文憑上的性別標誌也並不順利,這進而可能導致跨性別人士在求職時遭遇就業歧視。 二、婚姻與家庭 婚姻與家庭領域對LGBT群體不友好的法律與政策也不乏其數。 在婚姻法領域,最為明顯的歧視即在於中國婚姻法僅允許異性伴侶結婚,同性伴侶之間締結的婚姻不受法律上的認可,這進而會影響同性伴侶的生育權,因為只有法律上的配偶能得到協助生殖技術的服務。 在收養領域也可以找到這樣的污名同性戀的政策,如部分地區的領養兒童申請評估表中就包括“您有同性戀等不良異常行為嗎?”等類似污名同志的問題;又如在一些離婚的案子當中,配偶爭取撫養權的時候,法官可能會支持同志人士會給孩子帶來負面影響的說法,認為“被告的同性戀行為與當前的正常主流觀念及傳統的倫理相違背”,因而做出對同志一方不利的判決。 三、其他法律領域對LGBT群體保護的缺失 LGBT群體常常遭遇就業歧視、家庭暴力、校園霸凌等不公待遇,但是LGBT社群很少能得到法律的保護。 就家庭暴力而言,儘管中國在2015年已經頒布了《反家庭暴力法》,但在實踐中,當LGBT人士因其性取向、性別認同或性別表達而遭受到家庭暴力時,這些保護性措施似乎並無法起到應有作用,如在一起2016年的案例中,一位成年男同性戀被父母鎖在家中並毆打,當他報警求助時,警方接線人員卻認為其父母限制他的人身自由是為了他的考慮。 甚至有官方發言人直接表示同性伴侶不在《反家暴法》的調整範圍之內。 在校園霸凌問題上, 2017年有人大代表曾建議教育部防範基於性取向和性別認同的校園暴力。 教育部當時對這一建議表達了讚許,但後續似乎並沒有採取實際行動加以落實。 LGBT社群在職場也常常遭遇歧視。 在2018年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和國際勞工組織的調查當中,僅有11%的LGBT僱員認為自己的職場“開放包容。” 03 — 中國LGBT權利倡導的未來 從以上例證可以看出,法律並非是LGBT運動可以選擇的的最佳手段。 在選擇一個有效的LGBT運動工具問題上,美國同性婚姻平權先驅Evan Wolfson的觀點值得借鑒,他認為“對話是改變的發動機”, 因此, LGBT倡導者們似乎可以通過對話與溝通更有效地推進運動。 將對話溝通作為LGBT運動工具的主要原因在於,對話溝通能夠改變人的思維和感情,因而更容易引發他人的共情。 事實上,法律倡導也是引起對話的方式之一,通過引發輿論的討論間接推動法律的變革。 中國同志運動通過對話,既提高了LGBT社群的可見度,也擴大了非LGBT社群對LGBT社群的理解和支持。 一方面,在媒體上,很多與LGBT案件和行動相關的標題的閱讀量都比較高,這也有助於引發各界人士思考應當如何尊重地和平等地對待性別取向不同的人們; 另一方面,在司法實踐中,也可以看到法官在價值觀上的積極轉變,如在跨性別就業歧視第一案中,儘管法院判決當事人沒有足夠證據主張雇主歧視他,但是法院在判決書中,通過“個人的性別認同、性別表達屬於一般人格權的保護範圍,對他人的性別認同及性別表達應當予以尊重”這一觀點,表達了應平等對待LGBT群體的態度; 又如在去年的“跨性別人士與噹噹網勞動爭議案”中,二審法院不僅支持了跨性別人士的訴求,更是在判決書中就尊嚴、多元和平等問題發表瞭如下溫柔而深邃的宣言: “ 現代社會呈現出愈加豐富多元的趨勢,我們總是發現身邊出現很多新鮮事,我們又會學著逐漸的去接納這些新鮮事,除非它威脅到了他人、集體、國家或社會公共利益。也許正是我們對很多新鮮事的包容,才奠定了文明的長遠發展和社會的長足進步。 我們習慣於按照我們對於生物性別的認識去理解社會,但仍然會有一些人要按照自己的生活體驗來表達他們的性別身份,對於這種持續存在的社會表達,往往需要我們重新去審視和認識,這種重新審視和認識或許是一個非常漫長的過程,但確實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包容,我們也確有必要逐漸轉變我們的態度。 因為只有我們容忍多元化的生存方式,才能擁有更加豐富的文化觀念,才能為法治社會奠定寬容的文化基礎,這或許就是有學者指出“社會寬容乃法治之福”的邏輯。 我們尊重和保護變性人的人格、尊嚴及其正當權利,是基於我們對於公民的尊嚴和權利的珍視,而非我們對於變性進行倡導和推廣 ”。 綜上,儘管目前中國法律政策並未能為LGBT群體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但中國的LGBT運動者仍可以通過積極有效的對話溝通,逐步推動法律的改革。這一過程道阻且長,但願橋都堅固,隧道都光明。 (全文完) 【報告原文下載】 請點擊原文,讀取 報告英文版 【版權聲明】平權在線原創作品,轉載請註明出處,並勿更改文字和配圖。 #LGBT #消除歧視
- 講座回放|95世婦會後中國婦女權利的法律保障
The Legal Protection of Women’s Rights in China after the World Conference on Women in 1995 講座簡介 1995年, 聯合國 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95世婦會」)通過了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北京宣言》和《行動綱領》,對十二個關切領域做出承諾。「婦女的人權」是其中一個重要領域,包括三個具體的戰略目標,即: 通過充分執行所有人權文書,尤其是《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促進和保護婦女的人權;確保法律面前和實際上人人平等和不受歧視;普及法律知識。30年來,中國在這一領域進展如何?是否落實了以上目標?本次講座中,中國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的劉小楠教授解讀以上戰略目標對促進婦女權利的意義,並分析95世婦會後中國在婦女權利的法律保障方面的進展和挑戰。 講座時間: 2024年12月17日19:00-21:00 講者: 劉小楠,中國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教授。中國婦女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社會法研究會理事、全國總工會智庫專家。主要從事人權法學、反歧視法及性別與法律方面的研究。主持、參與多項國家級、省部級課題及國際研究項目,撰寫或主編《社會性別與人權教程》《反歧視法講義》《港台地區性別平等立法及案例研究》《95世婦會後中國婦女權利發展狀況研究》等多部著作。 一、世婦會和《北京行動綱領》簡介 (一)前三次世界婦女大會 1.第一次世界婦女大會 1975年6月19日至7月2日,在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召開,來自133個國家和地區的代表團,聯合國系統各專門機構和有關組織的1000多名代表出席了會議。 2.第二次世界婦女大會 1980年7月在丹麥首都哥本哈根舉行。聯合國145個成員國、聯合國系統有關組織和專門機構的代表2000多人出席了會議。 3.第三次世界婦女大會 1985年7月13日-26日在肯尼亞首都內羅畢召開,157個國家和地區的代表,56個聯合國系統專門機構和各有關組織以及享有聯合國經社理事會諮詢地位的非政府組織的觀察員等6000多人與會。 (二)聯合國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 1995年9月4-15日,聯合國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在北京召開,189個國家和地區的15000餘名代表出席了會議。 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是國際婦女運動的一座裡程碑。“用婦女的眼睛看世界”“將性別觀點納入發展決策的主流”“婦女的權利就是人權”是95世婦會最富鼓動性和影響力的口號。95世婦會通過了《北京宣言》和《行動綱領》,爲全球的性別平等和婦女發展規劃了宏偉藍圖。 其中,《北京行動綱領》是國際社會在賦權婦女和性別平等方面最全面的政治文件,重申了《聯合國憲章》《世界人權宣言》《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兒童權利公約》《發展權利宣言》等基本精神,確信賦予婦女權力和她們在平等基礎上充分參與社會所有領域的發展,是實現平等、發展與和平的基礎;它強調不同環境和框架下的婦女權利,提出與婦女發展關系密切的12個重大關切領域(婦女和貧困、婦女和教育、婦女和健康、對婦女的暴力、婦女和武裝衝突、婦女和經濟、婦女和政治決策、提高婦女地位的機制、婦女的人權、婦女和媒體、婦女和環境、女童),並製訂了相應的戰略目標以及政府和其他部門在推動社會性別平等方面應採取的具體行動,包括立法、政策和措施等,要求各國政府在2000年底實現上述目標。 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之後,每隔五年召開一次紀念會議,評估《北京行動綱領》的實現進度,目前召開了北京+5、北京+10、北京+15、北京+20、北京+25共5次紀念會議。北京+30的全球紀念和評估會將在2025年3月舉行。 (三)95世婦會對中國婦女權利的影響 1.確定了男女平等的基本國策: 1995年9月4日,國家主席江澤民在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上代表中國政府向全世界人民做出莊嚴承諾:「把男女平等的基本國策作為促進我國社會發展的一項基本國策。我們堅決反對歧視婦女的現象,切實維護和保障婦女在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平等地位和各項權益。」 2.催生了我國第一個關於婦女發展的政府規劃—《中國婦女發展綱要》; 3.促進保障婦女權益的法律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妇女权益保障法在2005年第一次修订,也是为了纪念北京+10。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也被写到法律里。 4.激發了性別研究和婦女NGO的發展。 1991年1月,中國發出邀請,希望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在中國舉辦。1992年,這一提議被接受,決定1995年在北京召開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為籌備此次會議,中國進行了大量准備工作,包括研究前幾次世界婦女大會的決議、婦女權利和性別議題,印刷了大量宣傳資料,並通過電視、廣播等媒體進行廣泛宣傳。此外,還組織學者進行國際訪問,推動相關研究。 此次大會對中國非政府組織(NGO)的發展起到了重要推動作用。在此之前,中國幾乎沒有非政府組織的概念。然而,由於世界婦女大會不僅包括政府間會議,還要求舉辦非政府組織論壇,這一概念被引入中國。1995年大會後,中國湧現出許多婦女NGO組織,例如北京大學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現為千千律師事務所)。 這次大會不僅推動了婦女NGO的發展,還促進了性別平等和婦女人權意識的覺醒。此後,無論是法律政策、學術研究,還是實踐層面的婦女機構發展,都進入了一個高峰期。這次大會在中國播下了性別平等和婦女人權的種子,為後續的相關工作奠定了重要基礎。 (四)“北京+”的意義 明年即將迎來「北京+30」紀念活動,這一活動每五年舉辦一次,具有重要意義。首先,聯合國的決策過程強調民間社會、學術界、草根組織和公眾的廣泛參與,而「北京+30」正是為這些群體提供了一個重要的參與平台。其次,中國作為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的東道國,有責任在國際舞台上發出自己的聲音,展現對性別平等和婦女權利的持續關注與努力。此外,全球范圍內,包括中國在內,各國一直在積極推動《北京宣言》和《行動綱領》的落實。通過「北京+30」這樣的活動,可以對過去的工作進行回顧和評估,發現不足並制定改進措施,從而更好地推動性別平等的實現。這種周期性的紀念活動不僅是對過去成就的總結,更是對未來工作的激勵和指引。 二、95世婦會後中國婦女權利的法律保障 自1995年北京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以來,中國在婦女權益保障的法律框架方面取得了顯著進展。特別是近五年,中國在完善婦女權益法律體系方面持續努力。2023年,中國接受了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委員會(CEDAW)的審議,中國代表團團長黃曉薇在會上介紹了中國在婦女權益保障方面的八大進展。其中,首要進展是持續完善全面保障婦女權益的法律體系。目前,中國已建立了包括100多部法律法規在內的法律體系,覆蓋國家和地方層面。此外,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均建立了法規政策的性別平等評估機制,確保法律和政策在制定和實施過程中充分考慮到性別平等。 為更好地梳理這些進展,我們可以將其置於《北京行動綱領》第九個關切領域——婦女人權的框架下進行分析。婦女人權是《北京行動綱領》的核心原則,貫穿於所有關切領域。第九個關切領域特別強調了婦女人權的法律保障,設定了三個戰略目標來保證婦女人權的實現。戰略目標後面緊接著是應采取的行動,即為了實現戰略目標,各國政府應該采取的行動。戰略目標及其應採取的行動具體如下表: 戰略目標 1 通過充分執行所有人權文書,尤其執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促進和保護婦女的人權 戰略目標 2 確保法律面前和實際上人人平等和不受歧視 戰略目標 3 普及法律知識 230.各國政府: (a)積極從事批準或加入並執行國際和區域人權條約; (b)批準或加入並確保執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以便到2000年該公約能得到普遍批準; (c)限製對《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作出任何保留的程度,儘可能精確和嚴謹地製定任何保留,確保任何保留不會與公約的目標與宗旨不相容或與國際條約法相抵觸,並經常審查各項保留,以便予以撤銷;撤銷與《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目標與宗旨不相容或與國際條約法相抵觸的各項保留; (d)按照世界人權會議的建議,考慮擬訂國家行動計劃,確定加緊促進和保護人權,包括婦女人權在內的步驟; (e)按照世界人權會議的建議,創立或加強保護和促進人權,包括婦女人權內的獨立的國家機構, (f)製定一項全面的人權教育方案,以提高婦女對其人權的認識,並提高別人對婦女人權的認識; (g)如屬締約國,應審查本國所有法律、政策、慣例和程序,務使其符合公約規定的義務,以便履行公約;所有國家應審查本國所有法律、政策、慣例和程序,確保其符合這方面的國際人權義務; (h)根據所有其他人權公約和文書、包括勞工組織各項公約提出報告時,應包括性別的各方面,以確保對婦女人權作出分析和審查; …… 232.各國政府: (a)優先促進和保護婦女和男子充分而平等地享有一切人權和基本自由,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見或其他見解、國籍或出身、財産、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區別; (b)提供憲法保障和/或頒佈適當法律,禁止對所有年齡的全部婦女和女孩實行基於性別的歧視,並保証所有年齡的婦女擁有平等權利和得以充分享受這些權利; (c)在其立法中體現男女平等原則,並通過法律和其他適當途徑確保實際落實這一原則; (d)審查國家法律,包括在家庭、民事、刑事、勞工和商務領域的習慣法和法律慣例,以期通過國家法律確保所有有關國際人權文書的原則和程序得以執行,廢除基於性別的歧視的任何現行法律,並在司法工作中消除性別偏見; (e)加強和鼓勵諸如人權委員會或監察專員辦事處等執行方案的國家人權機構擬訂保護婦女人權的方案,使其擁有適當地位、資源和同政府接觸的機會,以便向個人,尤其是婦女提供協助,並確保這些機構充分注意涉及侵犯婦女人權的問題; (f)採取行動,確保充分尊重和保護婦女的人權,包括上面第94至96段所述的權利; (g)採取緊急行動,與對婦女的暴力行爲進行鬥爭,並消除這種暴力行爲,因爲這種暴力行爲是一種侵犯人權的行爲,是有害的傳統和習慣做法、文化偏見以及極端主義所造成; …… 233.各國政府同非政府組織、聯合國和其他國際組織酌情: (a)盡可能將有關所有婦女的平等地位和人權的法律和資料,包括《世界人權宣言》《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盟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盟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兒童權利公約》《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發展權利宣言》和《消除對婦女歧視宣言》以及聯合國各有關專題會議和首腦會議的結果和各國向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提交的報告,譯成當地語文和土著語文,並以其他適當方式供殘疾人和文化水平較低的人閱讀,宣傳和傳播這些法律和資料; (b)以易懂的方式和適合殘疾人和文化水平低的人閱讀的其他方式宣傳和傳播這些資料; (c)傳播關於國家法律及其對婦女的影響的資料,包括易於取得的關於如何利用司法制度行使個人權利的指南; (d)將關於國際和區域文書和標準的資料納入其宣傳和人權教育活動,以及成人教育和培訓方案,尤其是爲軍事人員、警察和其他執法人員、司法人員以及法律和保健專業工作人員舉辦的宣傳和教育活動,以確保有效保護人權; (e)廣泛提供和充分宣傳有關資料,説明當婦女人權受到侵犯時可利用國家、區域和國際機制要求昭雪冤屈; (f)鼓勵地方和區域婦女團體、有關非政府組織、教育工作者和媒體界,並與其協調和合作,執行人權教育方案,使婦女認識到其人權; …… 根據以上三個戰略目標及政府應采取的行動措施,接下來我們將分析中國在婦女權利的法律保障上取得的進展及存在的不足。 戰略目標一:通過執行《消歧公約》及其他人權文書促進和保護婦女的人權 進展1:95世婦會後中國批準並執行國際人權條約的情況 九大核心國際人權公約中,中國批準並執行了6項:《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兒童權利公約》《殘疾人權利公約》。 除了聯合國的人權公約外,中國還批准了國際勞工組織的一些公約。例如,2006年,中國加入了國際勞工組織1958年的《消除就業和職業歧視公約》;2007年,加入了國際勞工組織1981年的《職業安全衛生公約》;2009年,加入了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關於預防、禁止和懲治販運人口特別是婦女和兒童行為的補充議定書。2022年,中國還加入了國際勞工組織1930年的《強迫勞動公約》和1957年的《廢除強迫勞動公約》。 進展2:中國批準並確保執行《消歧公約》的情況 中國政府簽約情況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於1979年12月18日第34屆聯合國大會上,以130票支持、零票反對、11票棄權的高票,獲得了通過。 1980年7月17日,聯合國在第二次世界婦女大會的第三天向所有成員國開放籤署《公約》,當即有64個國家籤約,康克清同誌代表中國政府籤署了《公約》。 1980年9月,《公約》得到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6次會議的批準(對第29條國際仲裁予以保留),是批約較早的公約。 中國政府提交《消歧公約》執行報告和接受審議的情況 1982年5月中國政府向聯合國提交了執行《公約》的初次國家報告; 1989年6月提交了第二次國家報告,並於1992年接受了委員會的審議; 1997年5月提交了第三、四次合並報告,並於1999年1月接受了委員會的審議; 2003年8月提交了第五、六次合並報告,包括香港特區政府的第二次報告和澳門特區政府的首次報告,並於2006年8月接受了委員會的審議; 2011年12月提交了第七、八合並報告,並於2014年10月接受了委員會的審議; 2020年3月提交了第九次報告,並於2023年5月12日接受了委員會的審議。 對於中國自2014年審議以來在立法改革方面取得的進展,委員會表示歡迎,特別是對《婦女權益保障法》《民法典》《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的頒布或修訂表示贊賞。此外,委員會還特別提及中國采取的一些舉措,包括2021年推出的反對拐賣人口行動計劃、新時代的中國國際發展合作、《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21-2030年)》,以及2019年全國總工會推出的促進工作場所性別平等指導手冊。委員會在最近一次審議中,對中國在改進體制和政策框架、加快消除對婦女的歧視、促進性別平等方面所采取的立法和舉措表示贊賞和歡迎。 進展3:擬訂國家行動計劃,制定全面的人權教育方案方面的進展 (1)《中國婦女發展綱要》共發佈了四期:1995-2000年、2001-2010年、2011-2020年、2021-2030年。 《中國婦女發展綱要》共設定了八個優先發展領域,包括婦女與健康、婦女與教育、婦女與經濟、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婦女與社會保障、婦女與家庭建設、婦女與環境、婦女與法律。此外,還有《中國兒童發展綱要》。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簡稱「國務院婦兒工委」)負責牽頭協調40多個政府部門以及專家學者,共同起草《中國婦女發展綱要》。該綱要與《北京行動綱領》類似,設定了75項目標,並在目標下細化了93項具體策略措施。國務院婦兒工委協調各部門和機構分工落實這些目標。 每五年,國務院婦兒工委會組織中期評估,檢查綱要的執行和落實情況。例如,當前正在實施的綱要將在2025年或2026年進行中期評估,2030年進行終期評估。評估工作由國務院婦兒工委、各部委以及專家學者共同參與,包括到各省進行調研、聽取匯報、查看政策文件以及實地走訪。各省在評估中主要匯報成績,但通過評估可以了解各地對法律政策的理解情況和實施效果。評估結束後,專家組會協助起草總結報告,國務院婦兒工委會根據評估結果向各地發布報告。這一過程有助於確保《中國婦女發展綱要》的目標和策略措施得到有效落實。 (2)《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共發佈了三期:2009-2010年、2016-2020年、2021-2025年。目前已經在14所高校設立了國家人權教育基地。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也有關於保障婦女、未成年人和殘疾人基本權益的規定。 進展4:建立法規政策性別平等評估機制 2020年,中國在國家層面和31個省(區、市)均建立了法規政策性別平等評估機制,要求對涉及人群權益、對男性和女性的權益産生不同影響的法規、規章、政策開展評估,從源頭上避免或糾正涉嫌性別歧視的內容。2021年中國第十四個五年規劃綱要和《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21—2030年)》以及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均就開展法規政策性別平等評估提出明確要求。在國家層面,目前已經開發了評估法規政策的指標體系,組織了專題培訓,對《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女性科技人才支持政策等開展了重點評估,連續三年組織有關職能部門開展自評估。 這一做法體現了95世婦會倡導的社會性別主流化理念,即將性別視角納入法律法規的起草和制定過程中。 不足: 消歧委員會在2023年審議中國第九次報告的結論性意見中對於大流行病疫情和疫後恢複工作相關的婦女權利和性別平等問題、《消歧公約》的法律地位、歧視婦女的定義、婦女訴諸司法的機會、提高婦女地位國家機構、國家人權機構、暫行特別措施、消除刻闆印象和有害習俗、暴力侵害婦女、販運人口和利用賣淫營利、婦女人權維護者和民間社會、政治與公共生活中的婦女平等參與、教育、就業、健康、經濟和社會福利、農村婦女、氣候變化和減少災害風險、弱勢婦女群體、婚姻和婦女的財産權等方面的問題提出了關切和建議。 具体请参见消歧委員會在2023年審議中國第九次報告的結論性意見。 戰略目標二:確保法律面前和實際上人人平等和不受歧視 進展1:保障性別平等的法律規定 中國建立了包括100多部法律法規在內的全面保障婦女權益法律體系。 《婦女權益保障法》:1992年通過了《婦女權益保障法》,後於2005年、2018年、2022年進行了修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的修訂增加了性騷擾的防治制度、婦女的財産權保護、勞動補償制度、婚內財産分割規定、離婚損害賠償規定、夫妻共同債務規定、法律政策的性別平等評估機制、性別統計制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宣傳教育制度、救濟制度等。 《民法典》:2020年5月通過的《民法典》明確將性騷擾納入規製範圍,規定違背他人意願,以言語、文字、圖像、肢體行爲等方式對他人實施性騷擾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行爲人承擔民事責任。並對用人單位和學校防治性騷擾的義務做出更明確詳細的要求,對於職場性騷擾和校園性騷擾的防治具有重要意義。 《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年10月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也增加了性別視角,比如要求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在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時確定的專門負責機構或者指定專門人員中,應當有女性工作人員;性侵害或者暴力傷害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証人是女性的,應當由女性工作人員進行詢問。 《刑法》:2020年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負有照護指責人員性侵罪,並將“姦淫不滿十週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這一加重情節增加在強姦罪中。 《無障礙環境建設法》:2023年實施的《無障礙環境建設法》有助對於殘障群體、老年人、婦女、兒童等特定群體權益的保護,其中也有條款規定在無障礙停車位充足的情況下,其他行動不便的殘疾人、老年人、孕婦、嬰幼兒等駕駛或者乘坐的機動車也可以使用。 進展2:性別平等法律政策的落實和保障 第一,司法保護和救助力度持續加大。去年國家對國務院婦兒工工委進行了優化調整,原來有35個成員單位,現在增加了最高法和最高檢。這強調了司法機關在保障婦女權益方面的重要性。 第二,多部門建立聯合機制保障女性平等就業權。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跟全國婦聯不斷地建立健全保護婦女兒童合作機制。例如發佈針對婦女暴力的指導性文件和典型案例、聯合開展專項活動、開展檢察公益訴訟等。 2023年,全國檢察機關在婦女權益保障方面的公益訴訟共1490件,佔傳統檢察公益訴訟的比例為0.78%。雖然比例較小,但檢察機關在保障婦女權利方面已成為一支新興力量。近年來,檢察機關在婦女權益保障方面的工作力度和熱情明顯加強,這可能與其職能調整有關,例如將職務犯罪等職能劃歸紀檢監察部門後,檢察機關有更多余力投入婦女權益保障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全國婦聯等機構近年來聯合發布了一些保障婦女兒童的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檢察院也發布了維護婦女權利的公益訴訟案例。目前,這些公益訴訟大部分為行政公益訴訟,僅有一例為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另有一例為民事公益訴訟。 典型案例:2023年2月,上海市徐匯區檢察院對一家美容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該美容院張貼了兩張貶損婦女形象的海報,內容涉及脫毛等,損害了婦女權益。此外,徐匯區檢察院還牽頭制定了一份關於性騷擾的指南。在調研中,發現各地檢察機關在婦女權益保障方面積極牽頭開展工作。例如,浙江瑞安的多部門聯動機制,由檢察院牽頭,聯合司法、婦聯、工會、人社等部門,建立了消除就業性別歧視和性騷擾的聯動機制。這種多部門聯動機制是近年來保障法律落地和實施的重要舉措,旨在為受害者提供一站式服務,使其能夠便捷地尋求救濟,避免多次奔波。 在這一過程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通過發布典型案例,全國婦聯則發揮了重要的協調和連接作用,推動多部門聯動機制的建立和完善。 第三、反家庭暴力多部門會商機制。比如反家暴中的多部門聯動一站式。 不足1:在法律層面上,立法中對於性別歧視的界定仍不完整。 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嚐試對性別歧視做出界定,但是仍然“沒有根據《公約》第一和第二條對歧視婦女作出全面定義。”沒有對直接歧視和間接歧視進行分類,立法中也沒有對交叉歧視做出規定”。暫行特別措施的採用仍然有限。法律中仍然缺少對暫行特別措施的界定。雖然立法要求有“適當數目的婦女代表”,但是在婦女任職人數不足或處於不利地位的領域、特別是在經濟和政治生活的決策和領導職位方面加快實現男女之間實質平等,對此設定有時限的具體目標和基準。對於面臨交叉歧視的婦女採取暫行特別措施不足。 不足2:各項權利和救濟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和落實。 雖然近年來,婦女權益保障法的修訂增加了許多新的實施機制,如約談制度、檢察公益訴訟、支持起訴等。然而,這些新機制如何與原有制度銜接,以及如何細化和落地,仍需逐步完善。 以性騷擾防治為例,婦女權益保障法在性騷擾防治方面的規定有了顯著進步。2005年首次修訂時,第40條對性騷擾的規定較為簡單;2012年修訂時,首次規定了用人單位預防和制止女職工性騷擾的義務;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進一步細化了相關規定;2023年實施的婦女權益保障法在性騷擾防治方面有了更明確的規定。第23條對性騷擾的定義進行了解釋,並規定了受害婦女的救濟途徑;第25條詳細列出了用人單位預防和制止性騷擾的八項義務;第77條規定,若相關單位未采取合理措施預防和制止性騷擾,檢察機關可依法提起公益訴訟;第80條明確了學校和用人單位未履行性騷擾防治義務的法律責任。此外,全國總工會、全國婦聯等部門也出台了相關指導手冊,進一步細化了法律規定。2022年,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等六部門聯合發布了企業防治性騷擾的參考文本,地方如深圳也制定了相關行為指南。 盡管法律和政策層面取得了顯著進步,但在具體實施中仍存在一些問題。例如,婦女權益保障法第24條強調對女學生進行性騷擾防治教育,可能強化性別刻板印象,甚至導致責備受害人的傾向。實際上,男性也可能成為性騷擾的受害者,因此應面向所有學生、教師和員工進行全面的性騷擾防治教育,並結合性別平等教育和全面性教育,才能更有效地防治性騷擾。 此外,消除工作場所性騷擾的參考文本中,要求職工明確表示性騷擾行為不受歡迎的規定過於嚴苛。考慮到職場性騷擾常涉及上下級關系,受害者可能因年齡、資歷等因素難以明確表達態度。法律文本本身可能存在缺陷,而在實施過程中,盡管法律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的義務,但實際建立性騷擾防治機制的企業和學校仍較少。調研中發現,一些用人單位甚至持有「蒼蠅不叮沒縫的雞蛋」的觀念,認為性騷擾與自身無關。這表明,法律的落地實施仍面臨觀念和實際操作上的挑戰,需要逐步推進和完善。 戰略目標三:普及法律知識 進展1:在普法宣傳中納入婦女人權的內容 自1986年起,全國每五年進行一次普法活動,其中包括對《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法律的宣講。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部門通過制作微電影、微視頻等形式進行普法宣傳。過去的「12·4」法制宣傳日現已改為憲法日,也成為法律宣傳的重要途徑之一。 進展2:加強對國家工作人員的法治和婦女人權教育 根據《關於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意見》,人權的知識被納入法官、檢察官、警察等公職人員的入職培訓必修課程。 進展3:將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倡導男女平等的價值觀 此外,男女平等基本國策被納入國民教育體系,相關要求在《婦女發展綱要》《兒童發展綱要》以及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中均有體現。特別是兩綱中對性別平等教育做了詳細規定,涵蓋教材、師資培訓、課程設置等方面。2021年實施的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也將性教育納入法律,這是一項重要進步。 民間也有一些自發活動。例如,中國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自2007年起,每年舉辦兩次「社會性別與人權」師資研修班,從全國高校教師中選拔參與者進行培訓,旨在推動更多教師從事社會性別和人權相關的研究與教學,並在課程中增強性別敏感性,培養學生的性別平等和人權觀念。 不足: (1)對《消歧公約》及其他人權文書的宣傳不足; (2)對國家工作人員的婦女人權的宣傳培訓不夠; (3)婦女人權的教育尚不充分。 結語 我們30年裡面取得了一些進步。但更重要的是要認識到我們的一些不足。總結過去、正視問題是爲了再次出發。在性別平等的道路上,北京+30不是終點,只是一個新的起點。性別平等永遠在路上。 -問答環節- 問題1: 如果想証明法律對交叉領域的覆蓋還不夠,但還不太掌握用「婦女人權」相關的詞匯進行準確描述,是否可以提交「故事」作爲影子報告? 回答: 在消歧委員會對中國最近一次審議的結論性意見中,其中一個關切和建議就是:中國的目前的法律對於歧視還沒有做一個全面的定義。應該明確禁止公共和私人領域的直接和間接歧視,包括交叉形式的歧視。 殘障女性由於同時面臨着殘障和性別的問題,存在多重歧視和交叉歧視的問題。消歧委員會對於多重歧視、交叉歧視有一般性建議。但中國法律目前的確還沒有關注交叉歧視。 那麼,在提交影子报告的時候,是否可以提交純粹的故事?我目前沒有看到過完全以故事的形式提交报告。但是,我覺得我們的民間組織可以做殘障和性別研究,和一些學者進行合作,在故事的基礎上,結合公約的規定來完成影子报告,把交叉議題更好地呈現出來。 問題2: 鑒於《北京行動綱領》不是一個法律文件,如果國家工作進展緩慢的話,有什麼方法督促國家? 回答: 《北京行動綱領》的確沒有法律約束力,也沒有具體的制裁手段。它只能要求聯合國成員國出於義務和責任去執行它。 國家應該將《北京行動綱領》體現在國家的法律、政策和社會發展規劃方面,這些一般都有年度性或階段性的評估。因此,可以通過評估渠道和民主參與來督促。在中國,也可以通過兩會提案的方式提出。此外,由於《北京行動綱領》的內容已經散見在《婦女權益保障法》和其他相關法律、《中國人權行動計劃》《婦女發展綱要》等之中,因此可以通過這些渠道進行監督。最後,還可以通過媒體進行監督。 延伸閱讀: 1. 劉小楠:《我國婦女人權的實現狀況—基於〈行動綱領〉戰略目標近五年的考察》,載山東女子學院學報, 2025年第2期 。 https://www.equalityrights.hku.hk/post/research-2025-02-liu-xiaonan 2. 聯合國世界婦女大會及性別平等監測機制相關資訊: https://www.equalityrights.hku.hk/beijing30-summary 3. CEDAW委員會2023年對中國第九次履約報告審議的結論性意見: https://digitallibrary.un.org/record/4013939?v=pdf 4. 《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11—2020年)》終期統計監測報告: http://www.stats.gov.cn/xxgk/sjfb/zxfb2020/202112/t20211221_1825526.html PowerPoint (簡報 ) 下載:
- 講座回放|「北京+30」的全球審議:聯合國性別平等戰略及其意義
Global Review of “Beijing+30”: UN Strategies for Gender Equality and Future Impact 講座簡介: 北京世婦會是全球性別平等議程一個重要的轉折點。189個國家一致通過了《北京宣言》和《行動綱領》,確定了提高婦女地位的12個重大關切領域。其後,聯合國每5年對《行動綱領》的執行情況進行審查和評估,2025年迎來「北京+30」的全球審議。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剛剛結束的第69屆會議全面評估了《北京宣言》和《行動綱領》的執行進展。聯合國如何審查和評估「北京+30」?全球婦女權利的現狀如何?這次全球審議產生了哪些結論,對未來性別平等的戰略有何影響?值此全球性別平等的關鍵時刻,性別研究專家李英桃教授在本次講座中解讀「北京+30」的審議情況,並分析此次審議的結論性文件,進一步探討其對未來推動婦女權利的影響。 講座時間: 2025年3月27日19:00-21:00 講者: 李英桃,北京外國語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北外社會性別與全球問題研究中心主任,中國婦女研究會第五屆常務理事,《國際女性主義政治雜誌》編委。長期從事國際關係史、非傳統安全、聯合國、社會性別與國際關係、談判學研究,著有《社會性別視角下的國際政治》《女性主義和平學》《女性主義國際關係學》、《社會性別視角下的全球環境問題》《性別平等的可持續發展》《中國婦女、和平與安全:歷史進程與當代實踐》等專著、教材。 引言: 親身經歷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 我的題目是《「北京+30」的全球審議:聯合國性別平等戰略及其意義》。講到這個題目的時候,我不禁會想到自己的個人經歷。我會從個人的經歷開始,然後介紹聯合國婦地會的情況,再到分享「北京+30」審議的相關情況,並且在第五個部分探討性別平等的未來發展和我們工作的展望。 1. 成為社會性別研究者 我出身在內蒙古一個普通家庭,從小受到了非常樸素的性別平等教育。我媽媽常跟我說的一句話:「我特別不想生女兒,不是因為我歧視婦女,而是因為做母親、做女人太難了。」因為當時我爸爸和我媽媽是雙職工,我媽媽下班回來才做飯,所以有時候到晚上8點才能吃到飯。有時候,我弟弟吃飯時就困得不行,嘴巴還含著一口飯就睡著了。我弟的牙齒有點不整齊。我媽媽經常自責,說是她沒有做好,才讓孩子的牙齒不好看。她老說,女人的雙重負擔很重,特別不容易。回想起來,這是我性別平等意識的一個來源。 我爸爸是從農村考到城裡讀書、工作的,媽媽跟爸爸一起進城,所以他們的性別平等意識比較強,不會因為家裡有了弟弟就歧視我。家裡4個人吃東西總是一人一份。在我的成長過程中,媽媽的話給我播下了樸素的性別平等的種子。 在上大學、甚至上研究生的時候,我還沒有很強的性別意識。我當過學習委員,成績一直很好,常拿獎學金,完全沒有感受到性別歧視。那麼,我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從學理上受到性別意識啓蒙呢?是1992年從北京師範大學碩士研究生畢業入職北京外國語大學之後。 工作後,我很快就趕上了1995年北京世婦會的籌備工作。北京外國語大學要派出志願者去參與世婦會服務,志願者的教育培訓由本校老師來承擔,而老師的培訓工作則由全國婦聯承擔。我當時作為教師代表參加了婦聯的培訓,開始接觸性別平等觀念,包括《到2000年提高婦女地位的內羅畢前瞻性戰略》(簡稱《內羅畢戰略》)。 幸運的是,在參與培訓之後,我又作為正式代表參與了世婦會的非政府論壇。參會時有一個讓我記憶深刻的情景,在30年之後的今天,仍然歷歷在目。當時我們正在一個食堂吃飯,我旁邊坐著一些婦聯的大姐。突然,有一個年輕的志願者急匆匆跑進來說,有一家國外非政府組織要放一部電影,名字叫《三寸金蓮》,是講中國婦女如何被裹小腳、小腳是如何影響中國婦女生活的。小姑娘有點著急,擔心西方人權組織借此攻擊中國的人權。 我記得特別清楚,坐我在圓桌上的一位大姐把腳翹得高高的說,Seeing is believing,當外國人來到中國,看到中國婦女的大腳時,他們就知道中國的男女平等取得了多麼大的成績。然後,她跟那位青年志願者說不用擔心。 在那個時候,我意識到,在國際舞台上,男女平等這個議題竟然也是國際鬥爭的一個部分。後來,我詢問過多位學者,當時是誰在餐廳里抬起腳說Seeing is believing,得到的結果,應該是劉伯紅老師。所以,如果說前面提到的培訓是第一課,那麼世婦會和劉伯紅老師給我上了關於性別平等的第二課。此後,我對性別議題產生了濃厚興趣並走向了性別研究的道路。所以,對我個人而言,我的性別研究從北京世婦會起步,30年來,也取得了一些研究成績。 2. 成立社會性別與全球問題研究中心 在此基礎上,我和同事們於2006年共同創建了北京外國語大學的「社會性別 與全球問題研究中心」。這是中國的第一個從事性別與國際關係研究的研究中心。 3. 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行動綱領》有12個重大關切領域。 作為一個國際關係學者,我本人特別強調第五個領域「婦女和武裝衝突」。目前,這一領域已經發展為「婦女、和平與安全議程」。 一、聯合國婦地會與「北京+」審議 下面簡單介紹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CSW)和「北京+」審議的情況。 1. 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的成立 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1946年6月21日通過關於設立婦女地位委員會的決議,確定建立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這個機構在這後面就簡稱「婦地會」,目前婦地會已經由初創時的15個成員國拓展到了45個成員國,代表按區域分配原則選出。 2. 婦地會的召開屆次 總結起來,從1947年召開第一屆婦地會,到2025年共召開69屆婦地會,這些會議成果,包括《政治宣言》《商定結論》等,成為推動全球性別平等的重要文件。這69屆婦地會的召開情況也稍微有些變化,我給大家梳理一下。 從1947年到1971年期間,每年召開一屆年會,1964年、1971年除外。從1972年改為兩年召開一屆會議,1987年開始恢復到每年一屆,但1987年會議並沒有排入年會的屆次編號中;從1988年開始,婦地會將每年召開為期10個工作日會議的機制固定下來。 婦地會的召開以及會議主題的確定,受到國際形勢的影響,也受到國際社會和全球婦女運動推動的性別平等進程的影響。在這個進程中,有些標誌性的文件和標誌性的事件:1975年是國際婦女年,第一次世界婦女大會也就是墨西哥的大會召開,1979年《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通過,1980年在丹麥哥本哈根召開第二次世界婦女大會。接下來是1985年在肯尼亞內羅畢召開的第三次世界婦女大會,《內羅畢戰略》就是在這次會議上通過的。1995年,北京世婦會通過了《北京宣言》《行動綱領》,提出了「性別主流化戰略」(gender mainstreaming strategy),1997年經社理事會通過了關於性別主流化的《商定結論》。2000年,「北京+5」,聯合國大會召開了第23屆特別會議。這也是現在我們可以看到的婦地會審議的主題中除了《北京宣言》、《行動綱領》之外,還提到「第23屆特別聯大」的成果。後面是北京+10、「北京+15」「北京+20」「北京+25」審議,以及今年的北京+30的審議。到2025年,除了剛剛結束的「北京+30」審議,就是下半年即將在中國召開的「全球婦女峰會」。 3. 婦地會的會議主題 這裡列出從2016年到2025年的婦地會主題,就不一一介紹了。 請大家注意,婦地會的主題分為「優先主題」和「審查主題」。除了優先主題和審查主題之外,婦地會還會根據形勢提出「新出現的問題」,這通常是會議的第三個主題。因為每年「新出現的問題」不一樣,所以沒列在婦地會的多年計劃中。今年的婦地會上就通過了2026-2029年多年工作方案。 到這裡,我們就把婦地會和「北京+」審議的基本情況給大家做了一個介紹。下面就進入到今年的「北京+30」全球審議。 二、「北京+30」全球審議的籌備工作 1. 會議主題和第一次全體會議(2024) 第69屆婦地會的第一次全體會議是2024年開的,2024年第68屆婦地會結束之後,馬上就召開了下一屆婦地會的第一次全體會議,宣佈下一屆會議開幕,同時選舉出主席團(Bureau),負責為下一屆會議做準備。這就是我為什麼把第一次會議放在籌備里講的原因。 也就是說,今年3月69屆婦地會召開,上來開的就是第二次全體會議。 聯合國婦女署網站很早就會把與下一屆婦地會相關的內容陸續貼出來,包括會議主題,包括主席團的成員。本次主題是:審查和評估《北京宣言》和《行動綱領》以及大會第二十三屆特別會議成果的執行情況,確認實現性別平等和增強婦女權能的當前挑戰及其對充分實現2030年可持續發展目標的貢獻。 2. 國家審查和評估 下面進入了「北京+30」審議的準備階段。審查和評估的準備工作是分層進行的。首先,國際平台上的審查建立在國家和區域審查的基礎上。所以,國家層次上的審查對於評估《行動綱領》的執行情況非常重要。就今年的審查來說,早在2023年9月,聯合國婦女署就公佈了一個關於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暨《北京宣言》與《行動綱領》通過30週年的國家級綜合審查指導說明,聯合國婦女署告訴各國如何準備審議。 在時間上,國家審查時間表明確規定各國要在2024年6月完成提交國家報告工作。在內容上,因為北京《行動綱領》有12個重大關切領域,這次指導說明把這12個重大關切領域分成了6個部分,分別是:1.包容性發展、共同繁榮和體面工作;2.消除貧困、社會保障和社會服務;3.擯棄暴力、羞辱或污名化,定型觀念;4.參與、問責制和促進性別平等的制度;5.和平、包容的社會;6.環境養護、保護和復原。英文翻譯成中文的各個版本,一些術語和措辭稍有不同,例如,聯合國文件中把北京《行動綱領》都翻譯成「行動綱要」。 指導說明中的6個部分一共有41個問題。因為我自己做婦女、和平與安全研究,所以我用「和平、包容的社會」這部分舉例子。根據指導說明,和平、和包容的社會之下主要覆蓋3個重大關切議題:E.婦女與武裝衝突、I.婦女的人權和L.女童。這三個部分又被總結成了4個問題。我以問題27來講解(見PPT第11頁)。第27個問題:「貴國在過去五年中採取了哪些行動來建立和維護和平,促進和平與包容的社會,以實現可持續發展並實施婦女、和平與安全議程。」關於這個問題,指導里明確提出國家報告中應包括哪些內容,要求最多2頁,而且會有一個在線調查,可以通過這些問題中補充你的答案和回答。所以每個國家應根據自己國家的情況,依據綜合指導說明寫自己的報告並且按時提交。 進入到聯合國婦女署網站關於婦地會的頁面,可看到按國家字母排列的相關國家的報告。這裡舉了兩個例子。 一個是芬蘭的。我為什麼舉芬蘭的例子呢?不僅是因為芬蘭做得比較好,我的關注點是,這個報告是由芬蘭外交部發佈的。第二個是盧旺達,盧旺達在婦女參政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績,它的報告是由該國的性別監測辦公室(gender monitoring office)負責的。可見,不同國家負責綜合評估報告的機構是不一樣的。 我也給大家列出了中國的報告,報告的落款時間是2024年6月15日。報告內容反映了中國全方位的進步,涉及到12個重大關切領域的加速實施。12個關切領域按指導說明分為6個部分。同時,報告中特別強調了中國落實《行動綱領》的國家行動保障問題,包括性別統計的進步,還有相關經驗和建議。 3. 區域審查和評估 如果說聯合國婦女署和婦地會對這個問題的評估是從國家開始的,那麼國家之上的區域評估也非常重要。具體的區域劃分實際上是跟經社理事會的五大區域委員會相聯繫。它們是:非洲經濟委員會、歐洲經濟委員會、拉美和加勒比海經濟委員會、亞太經濟委員會和西亞經濟委員會。這5個地區都舉行了審查活動。例如,亞太地區的評估活動中有部長級會議,同時還有非政府論壇,還有一些相關的展覽等等。我們在國內新聞媒體和社交媒體上可以看到相關的報道。 這裡展示的是亞太地區的評估之後出了一個報告,題目是「性別平等和賦權開闢新道路,亞太地區北京會議30週年審查報告」。分析了我們現在取得的成績,討論了挑戰和未來要怎麼走的問題。 4. 《北京+30:進展、差距和挑戰——專家組報告》 在介紹完區域審查和評估的情況後,我想強調一下專家組的會議。實際上這個會議是在區域評估之前召開的,但我是循著國家、區域、國際的順序介紹的。專家組會議就到了聯合國層面上了,所以把它放到後面。 專 家組的評估是由來自各區域的專家通過召開會議進行的,我們可以在聯合國網站看到每個專家的報告內容。經過專家們的共同評估,聯合國發佈了一個題為《「北京+30」進展、差距和挑戰》的專家組報告。 如果大家聽過我們這個 系列講座中的蔡一平老師的報告 的話,我想告訴大家,蔡一平老師也是這個專家組的成員,她也為會議提供了論文。我注意到,一平老師的多個觀點都被納入到專家組的報告中。 專家組報告主要討論的是什麼?它內容很多,我這裡列了幾個主要的差距和挑戰,比如在現在的法律中仍有涉及家庭有歧視的法律,在數字技術發展和氣候變化行動中,都存在巨大的性別差距,離實現性別平等還是有很大的差距。 另外,現在面臨極右翼政治回潮、反對性別平等運動等情況,邊緣群體和脆弱群體的狀況受到很大的挑戰。所以,報告提出要加強問責制,強化行動,建立新的多邊體系,要保護人權。同時,報告呼籲跨領域合作、跨代際合作,讓不同領域、不同代際的人團結起來,捍衛已經取得的性別平等成果,開闢未來的方向,防止倒退。報告中同時也涉及到了不同地區人的不同觀點。比如「全球南方」面臨的問題跟北方是不一樣的,發展中國家特別強調發展對實現性別平等的重要性,強調女性主義、多邊主義,要求拓展人權的空間,以及全球金融體系改革。這裡就出現了這次審議的另一個關鍵字,就是「融資」。與資金、投資相關,它討論的是錢從哪裡來、要投多少錢到哪裡去的問題。這是專家報告中的一個非常重要的點。 5. 民間組織的平行報告與聲明 從專家組的報告可以看到,我們已經從國家層面走到國際層面的審查和評估了。我下面還要講到另外一個層面,就是民間社會的發展。非政府組織是推動全球婦女發展的重要力量,而且婦地會也給了非政府組織很大的空間。非政府組織參與婦地會的形式有多種,一個是撰寫和提交非政府組織的平行報告,又稱為「影子報告」。這個報告與國家報告不同。剛才提到的國家評估報告,不管是提交機構是「性別監測辦公室」,還是外交部,它們都是政府部門。非政府組織還可以向婦地會提交書面聲明,放在聯合國網站上來表明自己的態度,表達對目前審查和評估情況的看法。我在CSW69的官方網頁仔細數了一下,目前已經有200多份非政府組織聲明。 給大家看其中的一個例子。「國際婦女爭取和平與自由聯盟」(Women’s International League for Peace and Freedom)是個非常老牌的國際非政府組織,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時候成立的、致力於追求和平、平等、自由的組織。它在向婦地會提交的聲明中有這樣一句話,不知道大家同意不同意,但確實是振聾發聵、很有力量的一句話:「今天的現實是對婦女的公然背叛,也是對全世界數百萬人的背叛,他們越來越多遭受戰爭和結構性暴力的可怕現實,包括社會經濟暴力的影響」。這個翻譯可能沒那麼好,但其中說了一個關鍵詞「背叛」。我們現在的努力是背叛了我們30年的承諾嗎?我想說,我們在前進,可能不完全是背叛了承諾,但確實在很多方面都沒做好。這個問題確實值得我們思考。 三、「北京+30」全球審議:會議安排 前面講了5個主要方面的籌備工作。接下來介紹「北京+30」全球審議的會議安排。這部分我主要從程序上講。 1. 大會情況 第69屆婦地會於2025年3月10日到21日在美國紐約聯合國總部召開,會期為兩周。經過兩周的協商和談判,會議於3月21日宣佈閉幕。目前我還沒看到關於會議整體情況的報道,這裡說到的數據都是我很認真聽了閉幕部分的發言後總結出來的。聯合國婦女署的執行主席巴胡斯在閉幕講話中總結說,一共有186個國家的1300余名代表參加了本次會議(正式會議),包括1個副總統、3個副總理與97位部長。此次婦地會還舉辦了283場邊會(side events)。邊會是由政府常駐聯合國使團或/和聯合國機構以及其他的相關機構共同主辦的,其特點就是有政府或國際組織參與。青年一代在婦地會中發揮了很大的作用,她們把過去世婦會精神和未來發展結合起來。 2. 主要程序 主要程序從第二次全體會議開始,也就是開幕式。會議包括聯合國秘書長、聯合國婦女署執行主任等發言,還通過了重要會議成果《政治宣言》。大會還進行了一般性辯論,與會國家的代表發言在規定時間內發言。 其後,婦地會舉行了不同類型的正式會議,主要是部長級會議(Ministerial segment),包括高級別的互動對話會、圓桌會、互動對話會等。在最後的閉幕環節,大會舉行了第18次全體會議。 除了正式會議,剛才我已經說過,還有由常駐團、國際組織單獨或聯合舉辦的邊會,其中也有非政府組織參加,比如,去年婦地會的時候,蔡一平老師、我,還有我們幾位專家就在第68屆婦地會上就跟聯合國的南南辦公室共同舉辦了一場邊會,同時還做了一場非政府組織的平行會議。 3. 第69屆婦地會正式會議 今年的高級部長對話會中有三個最重要的主題,一個是「北京+30」審議,它是各區域委員會的高級別互動對話會,圍繞剛才我們說的5個區域的北京世婦會30週年區域審查的成果和下一步行動展開。另一個高級別對話會聚焦婦女地位委員會在加快落實北京《行動綱領》中的作用,這也是本次會議一個核心議題。第三個高級別對話會是「Beijing@30年,與青年代表對話」。對話會非常強調代際傳承的問題,強調青年人的變革性作用被看到了,而且必須被看到和被挖掘。 圓桌會談,主要圍繞促進性別平等和增強婦女和女童權能的國家機制來進行討論。圓桌對話會也是部長級的會議,所以主要討論的是國家怎樣促進性別平等、加速前進,相關機制是怎麼發展的。 互動對話會,主要圍繞北京《行動綱領》的12個重大關切領域,分六個主題進行互動對話,討論每個議題的進展情況,對其做審查和評估。 以中國政府的參會情況為例,中國代表團的團長是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的副主任、全國婦聯副主席黃曉薇。黃曉薇在一般性辯論中的發言中講了幾個非常重要的點。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向全世界宣佈:「中國將與聯合國婦女署再度攜手,於今年下半年在北京合辦全球婦女峰會,旨在為全球婦女發展注入新的行動力」。另外一點是特別強調中國作為北京世婦會的東道國,在深化男女平等領域已取得實質性進展:「如果說國家能充分保障婦女權利,家庭、社區和經濟就能蓬勃發展,中國就是明證。」第三個點是強調未來:「中國願與各方攜手,加速實現《北京宣言》、《行動綱領》和《2030年可持續發展目標》。」請大家注意這三者是聯繫著的。黃曉薇在發言最後指出了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使「不讓任何人掉隊」的願景成為現實。 4. 邊會 第69屆婦地會共召開了近300場邊會,我重點介紹其中的3個邊會。 (1)第三屆技術助長的性別暴力全球研討會:數字時代轉型中的跨領域挑戰與集體行動 這個邊會召開最早,是2025年3月6日舉行的,3月10日婦地會才開幕。邊會的主辦者為加拿大等國,也有非政府組織參與組織。其主題中包含了多個關鍵詞,第一個是技術催生的或者助長的性別暴力(technology facilitated gender based violence),這是科技革命帶來的問題。技術帶來的不都是正面影響。數字時代、跨領域挑戰、集體行動這幾個關鍵詞對我們都非常重要。 (2)婦女參政30年:邁向完全平等 這個是斯洛文尼亞還等國家和一些機構共同舉辦的邊會。在性別發展過程中,參政是非常重要的衡量指標,婦女參與權力和決策對於在各個領域實現性別平等都至關重要,所以我專門把這個題目列出來。大家知道,現在消歧委員會已經提出《第40號一般性建議》,把北京世婦會提出來的婦女參政比例達到30%,提升到50%。對於我們來說,怎樣才能提升婦女參政水平,是非常嚴峻的一個考驗。 (3)技術與婦女賦權:全球南方視角與實踐 這場邊會是由中國參與舉辦的,以技術創新和婦女賦權為主題,並從「全球南方」視角進行分析,從中國視角或者從發展中國家的視角討論這個問題,都非常重要。黃曉薇主任在這次會議的發言,她在強調了主題的時候,也再次宣佈了下半年要進行的全球婦女峰會的信息,並且強調「以科技創新賦權婦女全面發展,以務實合作譜寫全球婦女事業新篇,共同點亮婦女的美好未來」。這個表述有雄心壯志,但也很務實。 5. 非政府組織活動 全世界有近6000名非政府組織代表組織了750多場活動,內容非常廣,觀點也是多種多樣,有分歧,也有對立。我這裡提到的兩場活動都與中國相關,一個是由中國婦女研究會、聯合國人口基金、中央民族大學共同舉辦的「在實現共同富裕中促進性別平等與婦女發展」的平行活動。會議旨在展示中國在性別平等和婦女發展領域的成就和經驗,同時向國際社會分享中國的實踐與思考。中國對於全世界致力於性別平等和可持續發展的貢獻很大程度體現在脫貧致富、促進婦女發展,具有自己獨到的貢獻和經驗。 另外是一個是中國澳門的青年婦女團體在會議期間舉辦了一個平行活動,主題是「堅韌蛻變,走向未來:中國澳門自《北京宣言》和《行動綱領》以來的性別平等與賦權之路」,會議上還安排了圖片展,分享澳門婦女發展的成就。 四、「北京+30」全球審議:審議結果 對於「北京+30」的審議結果,大家可能稍微有點困惑,因為今年審查和評估的主要結果在會議開幕時就通過了,就是剛才說的《政治宣言》。後來進行的一系列會議、討論的結果是什麼?如果沒有新結果的話,是不是可以說,其實這次會議在第一天就結束了? 我是這麼理解的:無論是專家組報告,還是各國、各區域的審議成果,都是審查結果的一個部分。《政治宣言》只是這些成果的簡要呈現,代表了國際社會的主要共識,經過多層次審查和評估得出的結果。 聯合國婦女署第69屆婦地會的正式文件頁面上列出的這些文件在會議召開前已經形成了,大會上就這些文件進行討論。這些文件本身也代表了審議結果。在官方網站會議(session outcome)的欄目下,我們看到三個文件,一個是《政治宣言》,另一個是多年計劃工作方案,包括婦地會2026-2029年的優先主題和審議主題,第三個是關於釋放在武裝衝突中被扣為人質包括後被囚禁的婦女與兒童的決議草案。 因此,關於30年來婦女權利發展的狀況,我將主要使用兩個文件來反映審查結果,一個是在會前就提交的《〈北京宣言〉和〈行動綱領〉暨大會第23屆特別會議成果執行情況審查和評價——秘書長報告》。另一個是婦女署發佈的《北京世婦會30年後的婦女權利回顧》。特別介紹一下,後一個報告中有一個數字:關於婦女權利,到2024年4個國家中就有1個國家出現了男權回潮。 1. 秘書長報告的主要內容 下面,我將用秘書長報告的邏輯介紹審查的結果,包括現狀、挑戰和未來行動。報告在前言中強調,《北京宣言》和《行動綱領》是促進性別平等和婦女、女童人權的最全面、最有遠見的議程。但是報告同時指出,大多數性別平等目標的進展緩慢或停滯不前,距離實現2030年可持續發展目標和《行動綱領》戰略目標仍然很遙遠。這是一個基本定位。 在基本定位之下,秘書長報告將北京《行動綱領》的12個重大關切領域分為六個方面進行審查。 (1)包容性發展、共同繁榮和體面工作。 報告特別強調,我們取得了一定成績,但全球經濟處於脆弱狀態,一系列危機擴大了勞動力市場的性別差距,婦女承擔了不成比例的無償護理和家務勞動,負擔很沈重。這一點讓我想到我媽媽在我小時候說的那句話,婦女的雙重負擔問題、多重負擔問題,到現在仍然沒有解決。因此,在未來的行動中,各國政府要在確保向低碳經濟過渡和技術變革,特別是人工智能的發展背景下,關注性別平等、護理和婦女的體面工作,優先考慮公共投資,發展和擴大綜合照料系統。 (2)消除貧窮、社會保護和社會服務。 中國在消除貧困方面取得巨大成就,我們提前10年完成了可持續發展目標中消除貧困的目標。但是,全球的整體情況並不是那麼如願,在很多國家,可持續發展面臨很多問題,包括數字化、消除貧困方面其實也存在的問題。教育是1995年以來婦女和女孩狀況改善最多的領域,但獲得教育機會的女性仍然面臨嚴重的就業歧視,在受衝突影響的國家,女童的教育程度仍然落後。各國政府要提供耐衝擊的社會保護、教育和衛生系統,重點彌合數字鴻溝,利用數字技術消除貧窮和實現性別平等。 (3)免於暴力、污名化和成見。 暴力侵害婦女和女童的行為在世界各地持續存在,並因持續的危機而以驚人速度加劇,技術和媒體格局變化助長了針對婦女和女童暴力的行為。各國政府要通過並資助旨在終止暴力侵害婦女和女童行為的國家行動計劃,確保暴力侵害婦女和女童行為的受害者和幸存者能夠迅速獲得支持和正義,結束有罪不罰現象。 (4)參與、問責和促進性別平等機制。 婦女在行政和立法決策機構中的代表人數穩步增加,從1995年的11%上升到2024年27%。在議會中的女性比例有所增長,這是非常大的成績。而且截止3月份的統計,有6個國家達到50%婦女參政,議會中有71個國家達到了30%,實現了北京《行動綱領》的目標,但仍然有很多國家需要進一步努力,亞洲需要進一步努力。男性繼續主導所有部門的決策。各國政府應通過實施暫行特別措施,加快國家和地方政府中的性別平等,確保強有力的國家性別平等機制具有明確的性別平等和婦女人權目標。 (5)和平與包容的社會。 國際社會在和平與包容的社會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仍然存在嚴重問題,尤其是在武裝衝突、地緣政治惡化的今天,女性面臨的環境仍然非常艱難。在過去五年中,暴力衝突和人道主義危機加劇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影響人數比以往任何時候都多。各國政府應加強關於婦女、和平與安全的國家行動計劃的融資和執行,確保婦女充分、平等和切實參與和平與安全和人道主義行動的各個方面,包括通過制定目標和配額,在受衝突影響的國家建立和平與安全問責機制,監測系統侵犯婦女權利的行為。 (6)環境保護、氣候行動和韌性建設。 人們對環境保護、氣候變化的認識有所提高提高,在實踐中取得了一系列進步。但是,如何在全球綠色轉型、藍色經濟、照料經濟整個發展過程中讓女性更多受益或者平等受益,仍然需要做很多工作。30年來,環境和氣候危機加劇對婦女和女童的影響尤為嚴重,加劇了現有的性別不平等。各國政府應將婦女和女童置於全球公正轉型的中心,使她們平等地從綠色、藍色和照料經濟的工作中受益。 這是秘書長報告中從6個方面評估審議了發展情況的大概內容。整體看,儘管有進步,但也有反復、有倒退,挑戰巨大。那麼,我們接下來應該怎麼做呢? 2. 北京世婦會30年後婦女權利報告 《北京世婦會30年後婦女權利回顧》是聯合國婦女署發佈的一個重要的審查和評估報告,其中提出來「6+1」優先事項。大家都知道,北京《行動綱領》中有12個重大關切領域,《秘書長報告》把它們分成6個部分來理解。《北京世婦會30年後婦女權利回顧》則將當前性別平等最重要的議題概括為6個方面。與北京《行動綱領》相銜接,這6點中的第二點是免於貧困,第三點零暴力,第四,重新定義權力結構,確保充分和平等的決策權;第五,婦女、和平與安全;第六,推進氣候正義。第一點是利用技術促進平等,推動數字革命。在北京《行動綱領》12個重大關切領域中並沒有科學技術,但今天的科技創新和數字化浪潮在人類發展中扮演的角色越來越重要,我們根本無法回避,不提是不行的,而提到什麼位置呢?大家都看到了,數字革命被列為「6+1」優先事項的第1位。在數字時代,要充分利用技術促進性別平等、推動數字革命,同時不能忽略由數字技術催生的暴力,這些內容是緊密結合在一起的。 那麼,「6+1」中的「1」是什麼?報告中提出了一項跨領域的當務之急,強調青年婦女和少女是變革的推動者,強調關注代際關係,關注年輕人的變革力量,動員、調動年輕人的積極性,發掘年輕人的潛力,強調年輕人是人類未來發展的希望,他們值得被看見、被聽見。在第69屆婦地會的開幕式上,巴胡斯特別強調這「6+1」優先事項代表了行之有效的、務實的和基於權利的解決方案,同時她強調2025年必須是一個轉折點,我們必須採取大膽、緊迫的和變革性的行動。 3. 《紀念第四次婦女問題世界會議三十週年政治宣言》 在瞭解了「6+1」優先事項的基礎上,我們再來看《政治宣言》,這是這次會議的最重要的一個文件。《政治宣言》中特別強調了《北京宣言》和《行動綱領》及其與《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之間的密切聯繫;同時認識到現在沒有一個國家實現了性別平等:落實北京《行動綱領》的12個重大關切領域的進展緩慢且不均衡,仍然存在重大差距和障礙,特別是結構性障礙、歧視性法律和做法、性別陳規定型觀念和消極社會規範、對婦女和女童的一切形式暴力和歧視,包括家庭暴力、武裝衝突和貧困女性化;全球持續存在嚴重的不平等現象,包括在各級決策中的代表性不足;許多婦女和女童一生中遭受多重和交叉形式的歧視、處境脆弱和邊緣化,…… 所以我們還要努力、努力、再努力。我們該怎麼做呢? 《政治宣言》其實就是再次確認秘書長報告和其他報告中發現的問題,並且強調政府的意願和決心,加速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與此同時,《政治宣言》還重申婦女地位委員會對於落實聯合國的各項決議、《行動綱領》等負有首要責任,強調婦女地位委員會的作用,同時鼓勵聯合國會員國選舉女性秘書長。 總之所有這些內容都強調加大行動力度,在落實北京《行動綱領》的同時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目標》。 4. 婦女地位委員會多年期工作方案 《政治宣言》是一個重要的會議成果,而第二個成果就是婦女地位委員會多年期的工作方案,這個工作方案目前婦地會的網站上仍然是草案,沒有看到它的最後定稿。它擬定了2026年到2029年婦地會的主題。 如果大家想參加明年的婦地會或者寫關於明年婦地會的內容,現在就可以開始準備了,它的優先主題是「變革照護系統,努力實現可持續發展、性別平等和增強所有婦女和女童的權能,並加快執行2030議程」,審查主題是第65屆婦地會的《商定結論》,也就是婦女有效充分有效參與公共生活和政策制定,以及消除暴力,以實現性別平等和增強婦女權能。大家可以準備起來,為明年的主題而做些研究。 五、聯合國性別平等戰略的未來發展 最後我們展望未來,談一下聯合國性別平等發展戰略的未來發展。 1. 第69屆婦地會中的分歧、差異與方向 我們很努力,但是遇到很大的挑戰。每次婦地會上都有分歧,但今年的分歧顯得讓人難以忍受。時長4個小時的閉幕式,我看了3遍。在最後對多年工作計劃方案表決之後,各個國家代表開始一般性辯論。 一些國家代表對《政治宣言》等會議文件中的術語,如性別、照料、家庭中的母親身份等,表達了保留或不同意見。 比如美國代表提到這樣幾點:1. 世界上只有生物上的女性和男性;2.對《政治宣言》第五條中的「發展權」問題提出了不同意見,認為國際社會對此概念沒有共識;3.表示拒絕(reject)、譴責(denounce)和不再承諾實現(reaffirm)2030年可持續發展目標;4.對應對氣候變化的特殊的和臨時性措施表示擔憂等。 有的國家代表則重申「婦女權利是人權」,這個必須堅持,而且指出「人權是不可談判的」,同時承認在落實《北京宣言》和《行動綱領》上我們取得巨大進步,也面臨艱巨挑戰,要繼續努力;指出老年婦女、殘疾人、性與生殖健康和權利以及婦女、和平與安全等議題的重要性,強調氣候變化對人類的影響;認識到世界在過去30年中已經發生巨大變化,國際社會必須正視這些變化,僅僅說落實《北京宣言》、《行動綱領》已經不夠了,因為世界已經往前走了,我們面臨更多的問題,所以要把這些問題納入進來,比如科技的問題。發言者強調多樣性、包容性,反對開歷史倒車,呼籲突破既有框架的限制,加速實現性別平等。 2. 婦女署執行主任的閉幕講話 巴胡斯在最後閉幕講話中祝賀納米比亞有了新的女總統,祝賀突尼斯有了下一任的女總理,同時祝賀國際奧委會有了女主席和第一任來自非洲的主席。她強調,在所有的利益攸關方的共同努力下,會議在逆境中達成共識;重申「婦女的權利是人權」,強調多邊體系在緊張形勢下的重要作用以及聯合國婦地會的獨特作用;婦女和女童對實現可持續發展和不讓任何人掉隊都至關重要;指出我們必須尋找共識,必須審查每一項決定,以使其與《北京宣言》《行動綱領》和《政治宣言》相一致。 3. 選舉第70屆婦地會主席團 這次會議如慣例那樣,在第69屆婦地會閉幕後直接開啓了第70屆婦地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主席團的主席。主席是來自哥斯達黎加的代表。她在發言中特別強調:時間將盡,要以堅定、堅決的態度,全面實現全球婦女與女童的權能。 4. 從《北京宣言》到《政治宣言》——求同存異、加速前進 最後我也用這句話來結束我今天的講座:從《北京宣言》到《政治宣言》,我們在求同存異中加速推動性別平等,尤其是在不確定和變化的新時代,我們要隨著時代的發展,關注剛才我們說的科技問題,不要放棄平等、發展與和平的目標,同時持續努力,以團結、求同存異的精神,為實現性別平等貢獻我們的力量。 謝謝大家,期待全球婦女峰會在北京召開的時候,我們再見! 問答交流 問題1:「北京+30」的審議中特別注重青年的作用,那怎麼定義青年?對於婦女的發展來說,我們要怎麼做才能更好地關注青年的作用呢? 回答: 這是一個特別重要的問題。青年和未來一代是實現性別平等的希望所在。我先表一個態,我馬上59歲了,但我也願意把自己理解成「青年」。我們這一代世婦會親歷者,在30年後可能真不算青年了。如果我們這代人是現在手裡握著火炬前進的人,那麼「青年」就是比我們年輕的,要接過火炬繼續前進的一代人。但是,我希望不用「接過」火炬或者是像「把接力棒交給下一代」的說法,而是說,讓「老一代」和「年輕一代」共擎火炬、共同前進。 至於多大年齡的人才是「青年」,國際社會有不同的界定。比如聯合國對青年的官方定義是15—24歲,青少年是10歲到19歲,或者說10—24歲是年輕人,我們還看到過各種其他定義方式,比如40歲以下,45歲以下等。但是,我不想過分強調這個年齡界限,而是想強調青年是面向未來的力量,可以挑戰不平等的權力結構、帶來新的變革。因為老一輩在權力崗位上有更多資源,更多位置,而青年人沒有資歷、沒有權力,所以要讓這些有志於為性別平等貢獻力量的人,都能夠發揮作用,讓權力架構和年齡架構同樣扁平化,大家一起努力,攜手共進。我覺得,這應該是它的理念,而不是單純的說年齡。 問題2:中國政府積極參與「北京+30」的審議,那這個審議之後對於中國的婦女權利有什麼樣的影響,又怎麼去推動中國婦女的權利呢? 回答: 我覺得,中國在參與全球性別治理方面有很大的雄心壯志。「北京+30」這個時間節點、這個重要的歷史契機,可以推動中國在落實男女平等的基本國策、實現性別平等上取得更大進步,同時在國際社會發揮更大的作用。據我所知,在理論層面、實踐層面到學術層面上,我們都在認真準備。相信我國在落實北京《行動綱領》方面會繼續做出努力,並取得更大成績。 問題3: 剛才在講到審查結果的時候特別強調了投資的重要性,對婦女資金上的投入,還講到在中國代表團團長黃曉薇的發言里提到國家的力量,我們是不是可以理解為國家會增加給婦女的投資? 回答: 第一,說到投資婦女,我們經常批判新自由主義,說新自由主義的性別平等是不徹底的,是把婦女作為人力資源在用的。從新自由主義的角度來講,投資婦女是聰明經濟學,有的時候用聰明經濟學的理念能夠推動企業社會做一些事情,雖然聰明經濟學是不夠的。這是一點,我覺得投資婦女本身是有結果的。第二,從我們國家的承諾來說,我們要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落實《行動綱領》,就要有更多的投入。從中國具體的政策來講,比如說我們脫貧致富、鄉村振興都是有很大投入的。你可以說,這個投入不光是投資女性,也投資了男性。沒錯,是這樣的,但是從貧困人口來說,很大程度上女性多於男性,包括老年人,當我們強調投資老年人的時候,我們可以看到錢在走向老人的時候也走向了女性,所以必須承認其價值。普遍的發展是有利於改善婦女的狀況的,它是不是就能減少性別差距?那是另外一個話題。但整體來說,它一定能改善婦女的狀況。而在普遍發展和投資的基礎上,當我們有了性別意識,性別意識就會縮小性別差距。所以,性別平等不僅是政府的事情,也需要我們每個人的努力,讓大家都知道,經濟發展是好的,但是不夠的,我們要在其中加入性別意識,給婦女更多的投入,讓性別平等與經濟發展同步走,這樣就會縮小性別差距,實現共同富裕,不讓任何一個人掉隊。這也就不僅僅是聰明經濟學了。 問題4:在中國互聯網發展的語境下,有哪些數字變革相關的細分問題是我們需要優先關注和採取行動的? 回答: 數字技術是個非常重要的議題。我個人的理解是,數字技術的發展給婦女帶來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比如說很多女性利用直播間來,無論是做電商,還是知識生產,都有貢獻也有收益。男性有獲得感,女性也有獲得感。其積極影響是顯而易見的。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的副主任,也是全國婦聯的副主席黃曉薇在聯合國的發言中就提到了一系列的數字,介紹數字技術互聯網絡給中國女性帶來的益處。但與此同時,我們必須認識到數字技術的發展,比如說AI技術是在網上利用現有的資源、數據生產出新數據來,而現有的知識庫本身的性別歧視、性別暴力會被複製,被重新加工之後再呈現出來,甚至可能放大其中不利於實現性別平等的內容。 所以,一方面我們要認識到數字革命的作用,把它的積極作用放大。同時看到它的問題,在其中加入性別視角。我覺得,這個方面還有很多工作需要做的,包括網絡環境、網絡安全,技術助長的性別暴力等問題,再比如說最近熱點新聞中的「人肉開盒」。在進行機制建設的時候,性別主流化非常重要。我們要審查項目和決策是不是真的對婦女帶來好處,所以建立性別評估機制也很重要。 問題5:目前婦地會的邊會通常是由全球的南方國家和傳統發達國家共同合作,推動議題的,請問就李老師您的觀察,目前全球南方國家的婦女真的是一支崛起的力量嗎?與傳統發達國家有沒有特別差異化的議題? 回答: 今年的婦地會舉行了283場邊會,來自北方和南方的都有。之前說過,第一,邊會是有政府官方背景或者有國際組織背景,可能再加上非政府組織。第二,邊會的影響力又與參加者的級別有關,如果有聯合國秘書長來或者婦女署的執行主任參加,都關係到活動的影響力。第三,邊會的內容是由發起人或團隊動議的,與這些人關注的議題直接相關。比如,2024年,「新世紀婦女發展選擇」(Development Alternatives with Women for a New Era, DAWN)組織的蔡一平老師邀請國內外的多位學者在第68屆婦地會組織了一場邊會,主題是「中國在‘全球南方’參與的社會性別影響」,合作機構為聯合國南南合作辦公室合作。由「全球南方」動議的邊會的主題非常廣泛,我沒有做過詳細的統計,但感覺比較強調發展中國家普遍關注的可持續發展問題和各種具有區域特點的性別議題。 現在很多非洲國家、拉美國家的婦女和婦女組織都很活躍。但是,整體來看,由於涉及到地緣政治局勢、疫情之後的經濟條件等相關的事宜,並不是誰想組織邊會誰就能拿到資助。在美國開會,也不是誰想參加,誰就能夠拿到簽證。每年的情形也有不同。中國在國際舞台上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大、越來越重要了。我們努力吧。 問題6:對於國內的NGO來說,怎麼參與到婦女地位委員會的機制中進行倡導,又怎麼從國際倡導反饋到國內呢? 回答: 我先說非政府組織的參與。非政府組織參與聯合國的活動有一定資質要求,比如要有經社理事會的咨商地位。所以如果你的組織想參與,先要申請到聯合國經社理事會的咨商定位,或者是參與到聯合國有經社理事會的咨商地位的組織所組織的活動中,比如蔡一平他們組織是有咨商地位,她邀請我來參與,我就參與進去了。所以你需要認真讀婦地會的要求,什麼樣的組織能參與,什麼樣的組織可以申請到咨商地位,有了咨商地位,怎樣報名組織活動等。這些信息都是公開的,有一系列流程,看一下相關文件就會很清楚了。 至於說如何反饋到國內,比如說我們今天的活動就是一個瞭解性別平等國際進展的非常好的機會。而今年的「北京+30」審議和下半年的全球婦女峰會,都是推動加速實現性別平等的重要契機。還是那句話,我們要團結起來,持續努力。 問題7:婦女署在婦地會之前發佈的30年狀況報告和官方文件中的秘書長報告有什麼關係?這些文件會怎麼被執行呢? 回答: 我個人的理解,這兩個報告都是對北京世婦會30年來全球落實北京《行動綱領》情況的總結,兩者是相通的,但在內容上各有側重。秘書長報告是以秘書長的名義發佈,主要是分六個主要方面,總結性別平等發展的現狀,具體分析當前面臨的挑戰並針對未來發展提出了建議。30年狀況報告,是由聯合國婦女署發佈,在介紹全球性別平等狀況的同時,提出《「北京+30」行動議程》,特別提出剛才講過的「6+1」優先事項。 關於報告的執行情況,解釋起來有點複雜,我簡單談一下。應該說在聯合國中真正有「牙齒」、有約束力的決議,就是安理會的文件,比如安理會要決定向什麼地方派出維和部隊,相關各方就得執行,這是有法律約束力的。還有一些是承諾,比如北京《行動綱領》《2030年可持續發展目標》,其本身約束力沒那麼大,但是如果國家承諾了,這個國家就應該執行。還有一些聯合國文件,比如《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是公約,如果一個國家簽署了這個公約,該國的國會批准的或者中國的全國人大批准了,這個國家就需要執行,消歧委員會是要定期審查締約國的執行情況的。中國就剛剛完成了第九輪報告的審查。但剛才說到的這兩個報告內容,似乎沒有這麼強的法律約束性。各國會將北京《行動綱領》、《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與國內具體情況結合起來進行統籌考慮。 問題8:「北京+30」國家審議的指導意見特別強調,要把北京《行動綱領》跟《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結合起來去審議性別平等狀況。《2030年議程》對我們這次審議有什麼作用呢? 回答: 我個人的理解,《2030年可持續發展目標》和北京《行動綱領》一樣是非常重要的國際文書。但因為《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是全球首腦峰會上通過的,有更多的國家把《2030年可持續發展目標》執行的強制力看得要高於北京《行動綱領》,而中間涉及到性別平等的內容跟北京《行動綱領》很一致。所以,當有些國家可能對北京《行動綱領》執行得沒那麼多好,他們卻可能更好地執行「2030年可持續發展目標」。所以我也主張把北京《行動綱領》跟「可持續發展目標」聯繫起來,因為執行力度更大。而且它們本來目標是一致的,所以放在一起執行,就會有更好的效果或者更有效的執行。 問題9:和這些機制文件對應的也有國內的文件,比如《行動綱領》在國內我們可以對應到《婦女發展綱要》,比如《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我們有國家發展規劃。除此之外,還有什麼我們可以關注的國內文件呢? 回答: 剛才說的這些,比如說《婦女發展綱要》、《兒童發展綱要》、國家的「十四五」「十五五」發展規劃等,以及《中國反對拐賣人口行動計劃》《反家暴法》等,所有這些都是與這個問題直接相關。除了剛才提到的文件,還請大家關注我們的政府《白皮書》,目前,中國已經發佈了四份關於性別平等與婦女發展的白皮書,據我所知,我們正在撰寫最新的白皮書,能夠非常及時地反映婦女發展的最新成果。另外,中國政府發佈的關於人類命運共同體的白皮書,關於「一帶一路」的白皮書等,其中都有一些新數據,講清楚了我們取得了哪些成績,有哪些挑戰,繼續努力的方向在哪裡。還請大家關注一些監測數據,比如《中國婦女發展綱要》的監測數據,統計局調查、普查的數據之類的。大家可以定期觀察一下,這些都是有效又可靠的數據來源。 問題10:您幾次提到「全球婦女峰會」,您對這個峰會有什麼樣的期待呢? 回答: 我自己是做國際問題的,也是做婦女和平安全研究的。從我個人來講,一方面我特別期待利用這次重要的歷史契機,就像2015年、2020年那樣,中國國家領導人能夠發表一個具有引領性的講話,給中國和全球性別平等帶來新的推動力。第二,我本人特別期待把婦女、和平與安全議程和婦女在維護國際和平安全方面的作用進一步提出來。我看到,中國婦女十三大報告中就提到了婦女是和平的力量。這一點特別重要。第三,我也期待利用這次契機推動中國婦女參政比例的提升,特別期待我們的婦女參政比例能超過30%。第四是在數字時代,需要特別重視消除性別數字鴻溝的問題。習近平主席在聯合國話講中講到:「在消除暴力、歧視、貧困等老問題上加大投入,在解決性別數字鴻溝等新挑戰上有所作為」。總之,我期待中國在全球性別治理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結語 性別平等是我們共同的事業,讓我們團結起來,為實現性別平等而努力。 延伸閱讀: 李英桃: 審查《行動綱領》執行情況 通過強有力的《政治宣言》——關注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第六十九屆會議(上) 李英桃: 求同存異 加速前進:以務實合作譜寫全球婦女事業新篇——關注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第六十九屆會議(下) 平等權研究: 全球性別平等的黃金標準和監測機制 PowerPoint (簡報 ) 下載:
- 我國婦女人權的實現狀況—基於〈行動綱領〉戰略目標近五年的考察
[類別] 學術論文 [作者] 劉小楠 [出處] 山東女子學院學報,2025年第2期 [摘要] 婦女的人權是《行動綱領》的重大關切領域之一。 參照該領域中的三項戰略目標,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召開後的 30 年間,特別是最近五年中,我國在批准並確保國際公約的執行;擬訂國家行動計劃,制定全面的人權教育方案;建立法規政策性別平等評估機制;制定和落實性別平等法律政策;在普法宣傳中納入婦女人權的內容等方面均取得顯著進展。 但是對比《行動綱領》中的戰略目標和應採取的行動,我國在婦女的人權這一關切領域中也存在一些不足。 因此,我國應進一步切實執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及其他人權文書;確保法律面前和實際上人人平等和不受歧視;加強普法宣傳。 論文 下載:
- 悼張萬洪教授|斯人已逝,幽思長存
驚聞武漢大學法學院張萬洪教授因病辭世,哀痛異常。 張老師是平等權領域的前輩和典範,也是我們的恩師和好友。他一生未曾懈怠於為公益法律和平等權利事業的奉獻,直至今年治療的間隙,他也仍在病痛中堅持工作。在教學和研究之外,張老師身體力行公益法之精神。他與多位先行者一起,親手奠定了中國公益法律服務的基石、造就了中國公益訴訟短暫的輝煌。 張老師所任職的武漢大學弱者權利保護中心和他所創立的武漢大學公益與發展法律研究中心、武漢東湖公益服務中心,透過法律援助和影響性公益訴訟,為無數底層人士雪中送炭、爭得權益。桃李不言,下自成蹊,通過課堂、診所教育和對公益法律人培訓,張老師言傳身教,培養和啟迪了一批批胸懷公益、心系草根的法律人才,他們中的多數至今仍活躍在人權和公益領域,践行公益法律的理想和使命。 張萬洪教授對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公約的推廣和倡導卓有成效,中國學界和民間社會理解和推動《殘疾人權利公約》幾乎無不得益於張老師的啟蒙和支持。筆路藍縷、以啟山林,張老師帶領的殘障權利多學科研究,成為十餘年間眾多研究者、服務者和倡導者投身殘障權利研究的起點。張老師更是為數不多的與被邊緣的社群緊密站在一起的學者,即使時勢變遷,張老師仍不遺餘力地創造機會,促成學界、實務界、社群和官方的對話。“念念不忘,必有回響。”在他主持的《殘疾人就業條例》的調研和修法論證工作中,在為《法律援助法》、《無障礙環境建設法》和湖北省的地方性立法建言獻策的過程中,張老師都竭力納入殘障社群的需求和公約的精神。 張老師對殘障權利的貢獻有目共睹,更是受到聯合國殘疾人委員會的高度肯認。2024年,他被提名殘疾人委員會委員,但因病重而無法參加競選。“此生誰料,心在天山,身老滄州。”6月10日,張老師以詩寄情,令人心痛不已。彼時他已因感染而反復發燒,身體虛弱。不曾想,十餘天後他竟永遠地離開了我們。 張老師與香港大學法律學院結緣已久,近年他也多次作為公益法律研修班、殘障權利相關課程和研討會的講者,支持平權在線項目的法律賦能工作;在治病和修養期間,他也曾通過網絡為會議貢獻見解。張老師發言旁徵博引,揮斥方遒,一片赤誠更溢於言表。2022年6月,在港大法律學院與伯克利平大學合辦的“後疫情中世界的比較法和平等權“論壇上,張老師在主旨發言中提醒年輕學者,“不要為了發表、為了職稱去研究,要走進社群,真正地和他們站在一起。” 2020年、2023年的兩場關於殘障學生受教育權利的研討會上,張老師真情流露,也談到他少年求學時的不易,讚賞年輕倡導者的行動和研究。張老師的真誠和溫暖,每每想起,都令人動容。 “教育的本質意味著,一棵樹搖動另一棵樹,一朵雲推動另一朵雲,一個靈魂喚醒另一個靈魂。” 張老師如此做了,有幸被張老師所影響的我們,何其幸運。 “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 張老師如此行了,我們也繼續行下去。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平權在線 全體項目成員 2024年7月2日











